• 2007年09月14日

    每个人都该选我作朋友

    每个人都该选我作朋友。为什么呢?讲个故事先。

    大约四年前,小史还在北外当学生,疯狂的爱上了一个幽默博学、会弹钢琴的西安胖子,后来收场的很不愉快。该胖子曾是她的老师,但我没选过他的课,没见过。后来我再回西安,听说小师妹们都很迷恋这个白胖子。有一次研讨会,与之不期而遇,一见之下果然是史氏趣味,我很不感冒。我不喜欢胖子,更不喜欢能侃侃而谈的胖子。他们几乎都是骗子。

    跑题跑题,说正事。小史恋爱后,就非常能写诗。那段时间很高产,一周好几首,因为我和她太熟,根本没有什么阅读门槛,几乎是一看之下就很喜欢。当时我在兰州,她在北京,她用手机写诗发给我。可能因为是很随机,除了长诗,她几乎都用手机写。

    这导致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我俩都换手机,这些诗就没了副本。不幸的是,我俩真的都换了手机。但我在某时把她的诗歌搞成电子版,因此有些留存下来。但有一首关于清洁和肮脏的诗,写的很狰狞,我很喜欢,丢了,怎么也找不到,问小史,她更是找不到了。我深以为遗。

    故事的精髓来了:昨天我翻看旧笔记,居然在一个笔记本背后几页,发现了这首诗,工整,干净,完整的抄录在纸上。操啊。

    你说说看,我当朋友是不是特别牛。欢迎大家都选我做朋友。





    评论

  • 还留着一个尾巴没抖落出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