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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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觉丛生
2008年01月21日
我常常有种幻觉,那就是:我可以转身走掉。
比如和一个善良的傻B谈话,我幻想一言不发转身走掉,而没兴趣沟什么P通;比如玩到一半,不爽了,我会幻想背包走人,而不需喋喋不休的解释;比如我误杀了一个人,那些警察检察官什么的,我也觉得荒谬,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然后我就在一个铁笼子里活上后半辈子了。这就是加缪的《局外人》的所有内容。幻想和这个世界没有摩擦力,幻想自己是外星人。
如果生活有一个主题,我就是那个永远的跑题者。如果杀了人,我甚至不会逃逸,而是照常回家,做饭,看电影,写博客,直到警察临门;如果侵占了公款,我甚至想不到要去掩饰,因此一周后就被发现了,直到锒铛入狱,也不掉泪,或者突然哭了,也既非内疚也非悔恨,而是因为想不明白这荒谬的世界,气馁的哭了;或者有人要杀我,我很可能都不怎么挣扎。如果生活是一场决斗,我总是先扔掉武器的那一个。
我念书,因为人人都念书;结婚,因为人人都结婚;工作,也因为人人都工作。而且我也不知道,如果不念书、结婚、工作,我想要干点什么。我不像别人,疯狂的爱好DV、木匠活、吹糖人或写诗之类。如果我不工作,很可能每天看电视,直到看死在电视机前,什么也不去做。我的爱恨也很迟钝,恶意伤害过我的人,我都没怎么恨过,甚至懦弱的不敢占据受害者的所谓道德高地,因为人对人的戕害让我恐惧,不是心理的,而是生理的,心颤,腿软,出冷汗之类,就像鹿遇见狮子,在利齿和血肉之间,是没什么道德高地可供它喘息的。
我积极的躲避一切成瘾的东西,比如毒品、色欲、物欲、赌博。因为按照心理学分析,我算是高危人群,因为常常忘了自己是自己的牧羊犬,常常睡在虚无的大树上,任凭自己走失。我就是那种一旦染上毒品,一辈子都戒不掉的人。如果我妈活着,还许有救,如果她走了,那我就完了。我本能的向往着一切跑题的东西,比如宁静,温暖,放松,舒畅,自由。这些词,在这样一个时代,只能在毒品赌博或者色欲当中短暂获得。但我太懦弱,连饮鸩止渴都不敢。
只有一件事是我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写字这件事。写字是我确定是事。不是小说,也不是别的。就是写字。我写字时,对“此时此刻”有所体会。我甚至喜欢那些在诗歌后面缀上的确切时间,因此能分享那些时间,回到那个时刻,看到曾被看到过的光,听到曾被听到过的声音。这才踏实。否则,那些日子,那些我睡在高枝,看着自己游荡在烟波浩淼的人群里的日子,根本就不存在。
同时,我还是个弱的人。所以我最喜欢看的,就是那些自信人士——想想看这个词“自信”,就是“相信自己”,但是,相信自己什么呢?哈哈。难道是那话儿比较大?我听见别人说“自信”这两个字,就觉得的是卡耐基的书看多了,一幅打了鸡血、随时准备冲栏而出的种马模样。我是弱的,一直都是。虽然文章写的鸡毛乱炸,但开跑车的都是阳痿。如果我是个男人,那基本形象就是常年一条牛仔裤,眼神涣散,真魂出壳,猥琐到几近猥亵的模样。我只对两个人真情流露:一是我的丈夫耳东陈,这说明我太幼稚,所幸最近悟出一个道理,每一场婚姻都必须付出下半身,而不必是上半身;二是小史,当我太过焦躁,会找小史谈谈,我以为她是毒品,但她其实是毒药。她的黑暗程度大于我,懦弱程度大于我,所以她看起来更欣快,更滔滔不绝。跟她谈之前,是因为看不开而焦躁,等谈完了,看倒是看开了,但也感觉不必再活下去了。
总之,我开始人五人六了:练习逢人开口笑,练习有话说三分,练习自信大方人情练达,练习揣摩人掂量事,假装有容乃大无欲则刚,假装清高,假装有才,假装愤世嫉俗,假装怀才不遇,假装瘦冷怪硬的小知识分子气质,假装几个无伤大雅的德国做派:守时,预约,规则。
是啊,我越来越像一个高校女教师了,一个小知识分子女人,一个合乎规格但假模假式的成熟女人。她那么令人作呕,我却快马加鞭朝她一路狂奔,只把自己的尸体留在这里,供自己践踏。






评论
你是越写越好啦
祝福你多一些快乐!
没有婚姻也必须付出下半身啊?付出下半身需要某种契约条件吗?
对于更多的人来说,活下去的唯一办法是把自己骗住,而揭穿这谎言者如莫尔索,他必须一次性地把自己完全输掉!
“付出”还不如说“放开”,虽然付出似乎更加狠得准确,但是“放开”才是真的亮出和放弃!或者从表象上避免了临死感。
还挺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