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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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路
2007年06月20日
最近发生一件奇事,这件奇事和我有关。
每周三和周五,我全天有课。这两天,我6:30起床,洗漱完毕吃罢早饭,到兴庆公园公站坐上6:55的704路公共汽车,7:20左右公共汽车到小寨,我在这一站下车,再上学校的班车,到学校上课。校车8:20左右到达学校,我要到4号教学楼5楼最西头的教师休息室,休息到8:40然后上课。12:00下车后,我到校门口一家叫“川味餐馆”的餐厅吃中午饭。这家饭菜一般,但是有一只漂亮的彩色小猫。它经常披着黑、白、金三色的密毛,安静的坐在玻璃门口,嘟着小嘴一言不发,像个乖巧的小姑娘。我常常点它爱吃的鱼香茄子,把它抱在腿上,它一口,我一口,我一口,它再一口。有时吃着吃着,它就在我腿上睡着了。所以,虽然这家川菜馆子的大师傅明显是个河南人,但我还是一周两次,雷打不动的去该馆子吃中午饭。吃完午饭,我回到4号教学楼5楼最西头的教师休息室,休息一会,13:40上课直到17:00下课。我坐上校车直到小寨下车,然后再坐704路公共汽车在兴庆公园站下车,回家。
这并没什么奇特的,奇特的是,我发现有一个人,和我如影随形。
每周三和周五早晨,我在兴庆公园站坐上6:55的704路公共汽车,7:05分左右公共汽车到和平门站,这个人在这站上车,和我同车,也坐到小寨,在这一站下车,也上了学校的班车,到学校上课。车到学校后他也到4号教学楼5楼最西头的教师休息室,或休息或和休息室的老师们聊聊天,到8:40去上课。12:00下课后,他也到校门口那家“川味餐馆”的餐厅吃中午饭,也是一周两次,雷打不动。吃完午饭,他也回到4号教学楼5楼最西头的教师休息室,休息一会,13:40上课直到17:00下课。然后坐上校车直到小寨下车,然后再坐704路公共汽车在和平门站下车。
这也就是说,周三周五这两天,除了到各自的教室去上课,如果愿意,我们几乎能形影不离。同样是周三周五,同一辆704公共车,同一辆校车,同一个教师休息室,同一拨同事,同一个餐厅,再同一辆校车,再同一辆704公共车。这个人中等身量,五官端正,年龄与我相仿。在教师休息室中,他和其他老师们聊天,看来是英语系的。国庆节时他磕破了下巴,缝了好几针。他似乎很怕冷,稍微降一点温,就穿上了半长的毛领风衣。他总是背着双肩包。
就是这样了。
最奇特的是:我们低头不见抬头见,和同一个同事聊过天,坐过同一张椅子,点过同一道菜,这样都好几个月了。但我们从来没有互相说过半个字。哪怕是打个招呼呢,哪怕是点个头呢,哪怕是笑一笑呢。完全没有。那天,我们在704上凑巧坐在并排的座位上,离得那么近,互相的呼吸都听得到。可是他向左看窗外,我向右看车门,就这么一语皆无,一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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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朵 光
2007年06月20日
和语言相伴太久,会来到一个地方。语言之手把你放在这里,告诉你:不行了,我不行了。
是的,你被抛弃在这里,四顾茫然。没有什么语言能说出这里。它在语言之外。你说它,就是消解它。所以你看,所有的故事都被写没了,越是充满,就越是掏空,越是举重,就越是若轻。开口之后,沉默之前,它们就被吹散了。不存在了。只留下这无尽的空。
只有一种语言能抵达这空。它非常轻。词汇类水,语法似风。不伤物、不伤人,也不伤害自己。它不用来区别、分类、定义,不是桥,不是墙、也不是一只寻找脚印的鞋,不是一只寻找声响的耳朵。都不是。它不是伤口等待利刃,不是面颊等待耳光,不是栅栏等待自由,不是子弹等待胸膛。都不是。它是眼睛的爱情,是赤裸到骨头。它在光亮之外、阴影之内,在开口之前,沉默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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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出自普珉《光阴的梯子》诗句——“心灵比云朵轻 比光直” -
庸常生活
2007年06月20日
1.我打不赢理发师
温柔的头发曾是清韵第一长度,而且黑、浓、亮、绵、韧、直,真当的起“乌云鬓”三个字。我印象里,一是她的长腿牛仔裤,二就是她这幅乌云鬓,真飘摇的很。但她回江南后,有一天突然哭诉说:头发被剪了,最短处只齐耳根——我俩在QQ上面面相觑坏了。
你知道,全世界最偏执的人,就是理发师。没有一次理发,我不气馁的。你要星星,他非给你月亮;你指东,他必然打西,而争论那么耗内力,我又是那么随和的一个人,所以后来每次见到理发师,我都会很和蔼的问他:今天你想剪个什么发型?
温柔之后,我的头发也曾是清韵第一长度。但只是曾经。因为我遇到了一个最最偏执的理发师。他把我的长发连根削了,最短处只贴头皮——你干嘛不直接把我剃度了呢?2.植物
比如去超市买菜,总会突然停在杂粮一区,绿豆红豆黑豆黄豆花豆乌豆,一路看下去,直到把那一区的粮食都看一遍,才作罢。我喜欢粮食,虽然五谷不分。比如去抓药,一看中药房高耸的药柜满是小抽屉,就从第一排第一行的名字痴看过去。植物真多。
我喜欢植物。植物真是好东西。它们可以果腹、治病,还可以用来写《诗经》。3.超市
超市是个很假的地方,充满塑料、防腐剂、品牌和真情打折区。它们都那么假,而我又为什么一周至少要去三次超市呢?我也很假。4.南五台
走了三十里,到了南五台。群山之颠有一座观音台,里面有一只哈巴狗,两只小花猫,一个劈柴的驼背老人,一片绿汪汪的菜畦,和一尊佛像。
山风吹得人想纵身而下。5.沉重的肉身
肉体的欢快藏着大悲哀,
但我却无法放弃。
迷人的身体就在眼前,
你不能叫她暗自衰败。
——出自《光阴的梯子》银子9A每次看到这里,我就想笑,大笑,一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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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留
2007年06月20日
真不敢相信,在这个冬日的早晨,我滞留在重庆江北机场。24个小时之后,有一个德国经贸团将要降落在西安,他们像群白痴一样需要人接机、找行李、住酒店或者找女人。而我这个会议翻译,居然搁浅在1500公里之外。我不想给崔姐打电话,她尖利的叫喊并不能让那些雾散去,她所能做的,就是让我更烦躁。
候机大厅太拥挤了,我右手边的一对像是要回家看父母,身后的一个年轻女孩像是要离家出走,她身上至少有500种颜色;而左边则是一个在禁烟场所抽烟的男人。这个男人对我说:嗨。我说:嗨。来回来去的翻完手头的所有报纸后,他又说:你觉得雾会散吗?我扭过头,尽量礼貌的说:你注意到没有,这里是禁烟区。
有时候,我觉得粗鲁是我的本能,如果大街上没有警察,远处没有监狱,我会仅仅因为一语不合,就拿枪打爆随便谁的头。
他看了看我,轻轻把烟掐了。
公共场合行为准则,并不是我真正关心的。我只关心机场广播,但是,他们不会告诉你任何一条好消息,没有起飞时间,没有道歉,没有赔偿,没有机场宾馆。什么都没有。你所能做的就是边等待边烦躁,在烦躁中继续等待,在等待中不停烦躁,直到一个温柔的女声千娇百媚的在每一个扬声器里告诉你:江北机场因大雾不散,暂时关闭。
机场决定用大巴将我们送回市区。电话里崔姐非常激动,质问我1为什么不去坐火车2为什么不把资料复印件立刻寄回去3为什么要去重庆,还没等到4她就愤怒的挂了电话。崔姐是个好人,我很爱她。所以我完全理解她。如果明天这个时候我还不在上海,她和我都会非常麻烦。最快的火车38小时,最快的速递24小时,另找一个一夜之间搞定五十页会议资料的翻译可能性是0。
大巴缓慢的行驶在白雾茫茫之中。传说中的重庆充满魅力。可我在这里三天,第一天是浓雾,第二天浓雾,最后一天,还是大雾。我在这里干什么呢?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肯定是疯了。
机场的人把我安排在一个叫太平洋的酒店。可那里又湿又冷,像是北冰洋。我放好行李,卷起提包,一头栽进酒店顶部狭小旋转餐厅里。可是连服务生端上来的所谓热果汁,也像是来自的南极。我在想着要不要发飙,就在这时,我发现机场里那个陌生男人就在我斜对面。他又嗨了一声。“你也在这里”,我说——其实我想说的是 “嗨”。他微笑着说是的我也在这里。
两个陌生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能做些什么呢?无非是用陌生的口气,谈些共同的话题。他很健谈,但话并不多。他说他住在深圳,在这里出差。“这雾要是永远不散,那我就永远也不用回去了。”他自说自划的想象着,看起来得意洋洋的。“但你看起来很紧张。”他微笑着看着我。我是很紧张,但是那是另外一个故事,我并不想和一个机场认识的陌生人谈起这些。我说我来旅游。嗯,重庆很好,是个旅游的好地方——但我无论如何记不起任何一处旅游景点的名称,天知道,这三天我哪里也没去,窝在酒店里至少看了100部烂片。
我搜肠刮肚难以为继,一阵沉默后,那个陌生男人突然说:“你最好抽根烟,放松一下。”我愣了愣,迅速回答:“谢谢,不会。”话音未落,烟已经递过来了。我说:“我说了我不会。”他停了停,笑笑说:“你太紧张了。”
突然之间这让我感觉很糟。我扭过头瞪着他。怎么搞的,我有什么问题吗——我裙子太短了吗?还是我在舔嘴唇?难道在一个莫名其妙的酒店,随便什么男人,就可以上来给我递上一只破烂香烟,告诉我其实我活得像一张随时要放箭的弓或一只紧握的拳头,然后邀请我在随便什么肮脏的小旅馆男欢女爱一夜?不,多谢了,不需要。
我扭过头瞪着这个陌生人,挑衅似的问:“你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他也看着我,有点意外的说:“没,没有。”我一字一顿的继续问:“那我,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他突然笑了,回答说:“对。”
在我决心起身离去之前,他突然问我看没看过一部电影叫《重庆森林》,我说看过。他说:多奇怪啊,一个奇怪的名字,为什么是重庆森林,而不是上海森林或者驻马店森林呢?
我们都笑了。是的,他正是这样一个的男人,灵敏,却并不过于敏感,能宽容一个陌生人突如其来的坏脾气。我们就这么在狭小的餐厅里坐了一会,然后他说我们出去走走吧,这雾一时半会是散不了。
我们走出酒店,一脚踏进浓雾弥漫的街道上。在这雾气蒸腾里,我、他和这个城市,突然间都面目模糊起来。没有线条,没有颜色,没有艰涩的棱角,没有来路,也没有出口,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有的只是一些细琐的声响。街道上人影寥落。
我们有一阵子就那么走着,没什么要说的。后来他问我:你为什么来这里?他目光灼灼,在雾气里忽远忽近,有点恍惚。突然,远处传来深沉的汽笛声。我们一定走到了什么河口,有某条船正要驶进或者驶出码头。我们都下意识的回头看,但是除了层层叠叠的大雾,远处什么也没有。我说我给你讲个笑话怎么样。
他高扬起眉毛假装大吃一惊:你会讲笑话?你这么紧张的人。我告诉他他是个笨蛋,所有伟大的滑稽家,其实都是紧张症患者。他们的幽默感,都要归功于这无法稀释的紧张症。他张了张嘴却欲言又止,他说你开始讲吧我不打断你。这并不困难,因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有了一种很有用的才能,那就是:不论讲什么样的故事,最后,我都会把它讲成一个很大的笑话。
故事是这样的:很久以前有一个滑稽的女人——当然,还有一个男人,他们是幸福的一对。这个女人之所以滑稽,是因为她虽然高度近视,但总拒绝戴眼镜。所以在她眼里,世界有种视而不见的美好,一盆普通的茉莉花,在她眼里,是漫天遍野的一大片花海;阳光下最朴素的花布窗帘,在她看来都闪耀着温暖的金光;走在夏夜清凉的街道上,每一盏路灯都像一大朵毛茸茸的蒲公英,散发着橙黄的光芒。渐渐的,故事的男主人公发现,她描绘给他的世界完全不对头。他这才发觉她原来是个超级近视眼。他并没有因此而苦恼,相反的,他大喜过望,因为不久之后,他就开始在她眼皮子底下和另外一个女人来往。这很复杂,我无法解释。或者他只是好奇,想知道她到底有多近视,还是根本就已经完全瞎掉了。
但是你知道,一个正常的女人,从不用眼睛来看。她在第一时间感觉到,并在最后一刻证实了。所以她终于说服自己带上眼镜,结果你猜怎么着,她发现茉莉不过只是栽在盆子里,窗帘不过是五块钱一米,而那些街道上的路灯,经常被不知好歹的孩子打碎,而且它们自身并不发光,那些光芒不过是来自电流。而电流,是需要买的,叫做电费。
“然后呢?”他问。我继续说:“然后——”我左右看看“——我们是不是迷路了?”浓雾弥漫,人声渐远,连先前偶然擦肩而过的行人,现在也一个都不见了。我们走的太远了。他四处看看,突然开心的大叫:“哈!我们迷路啦!”我说:“你呆在这,我去问问人。他连忙阻止我:“不着急,先讲故事。”
每一个故事都有结尾,哪怕是一个笑话。所以她在他面前,虽然仍旧不带眼镜。但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她戴上厚大的眼镜,走下楼梯,坐上公交车,去了那家敞亮的书店,那个女子是那里的职员,她微笑着给每个买书的顾客结帐、盖章、包装好并递给他们。她觉得她不错。
在图书大厅里,她打电话对他说:我们再见怎么样。他停了好久,问为什么。接着他又问:你在哪?她说:我在马达加斯加。说完就把电话挂了。那时,阳光正沿着图书大厅巨大的玻璃门窗洒进来,有种脱胎换骨的气氛。她站起身来,决心意气风发的走出去。但就在她觉得将要跨进阳光的那一刻,突然,她结结实实的一头撞在透亮的玻璃门上,接着整片厚玻璃就在她脸上哗啦啦的破碎了。她头晕目眩,温热的血液顺着额头不停的涌下来,眼前一片片的红雾越来越粘稠,抹都抹不开。一个小保安赶过来,他吓懵了,张皇失措的摇着她的手臂不停的问:没事吧你没事吧。但她只是站在哪里,既没有跌倒,也没有哭泣,只是用手堵住汩汩涌出的鲜血。她不知道要说什么。她特别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有这么多血可以流。呆若木鸡的傻站了好大一会儿,她满头鲜血的问保安:这个——她指指门——我得赔多少钱?“太搞笑了”我笑起来,“她居然问自己需要陪多少钱!”
他没笑。空荡荡的笑声独自欢响。这太扫兴了。没幽默感的男人都该拖出去毙了。讲出来了。它成了一个笑话了。我累得要死。我太累了。我要睡觉。
“回去吧。”他突然说。
于是我们穿过浓浓的雾气转身向回走。但重庆是这么一个城市:如果你在一个路口走失,那你就永远走失了。你永远找不到最初走失的那条路。而且你永远不知道,到底是在哪一个路口把自己丢失的。
他静悄悄的走在我身后,脚步轻响。我想我们真的是迷路了。我建议不如打车回去。虽然我知道酒店就在不远处,它虽然小但有床,可以让人舒舒服服的睡一觉,现在我只需要这个。我站在街边,等着随便来个什么破车,在大雾中把我们撞回酒店去。但是,并没有车过来,四周静悄悄的。我似乎能听见他的心跳声。他没有说话。他一直都没有说话。我不确定,是希望他说点什么,还是这样就好。在生命的漂流里,总有那么个人,有着岸的面目,可最后我们彼此都知道,其实我们都是随波逐流的舢板,既无法靠岸,也无法让别人的停靠。哪怕雾这么浓,哪怕坚硬的生活似乎远在天边。大雾远远不够,还需要烈酒,需要自欺、需要欺人、需要天灾人祸、需要世界末日、需要行星撞地球,需要宇宙大爆炸,才能把我们逼的近一点,更近一点,再近一点。我们才会彼此问候,彼此抚慰,我们才有勇气,询问每一个陌生故事的结局,关心每一个陌生人的来历。可没有。我们知道天高水远,知道萍水相逢,但我们不知道自己的出口,不知道别人的入口。我们像两扇玻璃窗,就算相对到沧海桑田,也无能为力。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自己破碎。
航空公司通知我赶回机场时,我睡着了肯定好一会儿了。挣扎着看了看表,凌晨三点半。我从床上弹起来,一秒钟穿好衣服,拎起没打开的行李,飞奔到电梯口。电梯上来了,3楼,4楼,好了到了。电梯门打开,我连人带行李跌进电梯。一切很好,飞机在机场,出租车在门外,他在他的房间里,我在我的衣服里。什么也没有。这样很好。大雾终将散去,航班各就各位。
夜班司机在曲折的街道上蜿蜒前进。夜很黑,但雾却稀薄了一点。传说中的重庆终于在冬夜下显露出来。有一条大河蒸汽腾腾的一路朝东。薄雾中无数蜿蜒的街道在尽头舒展开来,而每一个转弯背后,都是另一番景象,也许是一幢冲天大厦,也许是半弯黝黑的山坡,又或者是另一个巨大的转弯。你永远不知道,在下一个迎面而来转弯之后,有什么在等着你。重庆就像一座森林,每一棵大树都是一棵灯光闪烁、人影摇曳的楼宇,花开不知花落,花落不知花开。同样谁也不知道,大雾散尽,城市会不会露出峥嵘的面目,一切臆想中的脉脉温情,是不是都适宜在层层遮蔽下滋长。在重庆这座森林里,一个人会迷路,两个人会走失。
出租车司机是个开朗的本地人,他怕我睡着,或者怕自己睡着,不停的和我聊天。他问我是来重庆旅游吗,在这里认识什么人吗,为什么一个人来以及会不会再来。这一觉睡得很好,人也彻底放松下来,我和他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像一对多年的老友,聊着这座完全陌生的城市,这座城市里的一些人和一些事,向远处的浮光掠影处一路飞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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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扯评书
2007年06月20日
眼疾时听单田方老师的评书,听完了180集《三侠五义》,90集《七杰小五义》,180集《薛家将》,320集《白眉大侠》,180集《隋唐演义》,320集《三国演义》和180集《曾国藩》。过瘾极了。这些书里有不少稀奇古怪的兵器。先说兵器。冷兵器里,展昭的龙泉剑太花哨,徐凉的金丝大环宝刀太粗鲁,秦琼的熟铜锏太笨重、李元霸的擂鼓鎓金锤太愚蠢,罗成的花枪不错,可惜戏曲里用的太多,有花架子的嫌疑。棍也很好,少林寺武僧使棍,看起来就很拽,但没见女人用过。女人用长鞭倒很漂亮,特别炭火红的,甩出来就是一条红线,飒的很,但柔有余刚不足,抗不住硬仗。樊梨花使的什么来着?
要是行走江湖,大多用刀剑钩刺,轻巧便利;但到了两军阵前,马上作战,刀剑这些家伙什儿,基本上就可以歇了,非得锤啊斧啊镔铁棍或长枪这些个粗笨的武器唱主角。但它们大都没什么技术含量,只比谁身形高力气大,所以《隋唐演义》就没有《三侠五义》有趣。《隋唐演义》的趣味特别恶俗,比如书胆秦琼,说的特热闹,可闹了半天,武功太差劲了,和尉迟恭哥俩捆绑销售,才摇摇晃晃占了十三条好汉之尾巴。而头条好汉李元霸,板肋虬筋,武功一等一的高,但却是个傻子加结巴嘴,最后把自己砸死了——多过分。基本上来说,李元霸和宇文成都死掉之后,就没什么正经书好讲了,只有尉迟恭出世时很精彩:乌金盔乌金甲、皂罗长袍大黑马——黑得够气派,而少保罗成银盔素甲、白马长枪,也白的很帅气。但尉迟恭在《薛家将》里为了救薛仁贵,一头磕死城门上了;而罗成据说是缺了阴德,死在哪个战场上了,只有最没用的程咬金活得没完没了,一直到薛刚返唐,好像还赖着没死。
跑题跑题,说兵器。《三侠五义》里有一个什么白骨道人,使用的兵器特别牛,叫“量天尺”。大约就是一幅铁尺,手掌宽但很长,一尺子抡下去人就扁了。将侠小说都是以写实为主,但是这个白骨道人,就特别有奇幻的色彩,大约他高、白、老、衣着还缥缈、武功还深不可测,以及这把名字特别夸张的兵器。兵器里我最喜欢弓箭,次之是手枪。它们的共同点,是不近身。但这些武林高手,没人使弓箭或者手枪。估计是因为它们都是比较简单直接,耍不上什么花活,而且一近身,就坏了。在哪一段书里,薛丁山临阵收妻,那个姑娘又飒又美,却背着一幅弹弓叉子——好扫兴,要是背一张弯弓,挎着箭囊,那多来劲。
最搞笑的兵器是徐凉的干儿子房书安的,他手里拿的是一尺多长的小片儿刀,比修脚刀大不多少,根本就没什么战斗力,但是在《白眉大侠》里,他却是很重要的一个人物,从绿林盗一直混到开封府的五品带刀校尉。一出场就是一搞笑人物,还特有人缘儿,真把我乐死了。
不说兵器了,听的太多,都搅和到一起了分不开谁是谁。说两句马。我见过最帅的马就是“万里烟云罩”和“照夜玉狮子”,具体什么样子,不知道,但光听名字,就特带劲。而最难看的就是秦琼的黄骠马,跟秦琼一个德性。再有什么桃花驹,胭脂马,烈焰马,一匹比一匹野烈,都是各色美人的坐骑——将侠小说里,男女感情很简单,女人都不是主角,故事也千篇一律,《三侠五义》里展昭比武娶妻,和《白眉大侠》里徐凉娶了严英云,一模子的情节,听的人好生气馁。只有严英云这个女子特别有意思,有点陕西野姑娘的风骨,不但经常欺负她弟弟,还穿上男装祸害乡里,遇到了醉酒裸睡的丑鬼徐凉,又羞又恼,干脆把徐凉的宝刀和工作证一股脑全偷走了,挂在自己的绣楼上大声叫卖。定亲后徐凉总不来娶自己,姑娘生了气一跺脚,自己到开封府找夫婿去了,真有趣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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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题冬天
2007年06月20日
◎黑色的光
德语里有一个词,叫Zwielicht —— Zwie 是二、两的意思,Licht光。这个词即指曙光,又指黄昏时的光线。确切的说,是白昼和黑夜交替时,天空中糅合着两种光线。这个词有点意思。白天来临时有光,这没错;但黑夜来临时,又是什么光呢?或者说黑夜不是光的消失,而是白色的光消失了,黑色的光来了。
黑色的光。这就是在Zwielicht这个词里,隐藏的真相。
◎双重光
Zwielicht还有另外一个意思,是:自然光和人工光照明混合而成的双重光。
如果你不知道北方,不知道冬季,也不知道黄昏,那么你就无法进入这个词。请来北方吧,在深深的冬季,在北方冬季的、深深的黄昏。再也没有比那样的街道更有诱惑力了。那笼罩在半空里的双重光,是深邃的天空里巨大的发光体,是头顶浅浅的街灯,是铺展在双重光里一条破败的街道,是这街道上所有思乡的老妓女。
它让人想要死去。白昼黑夜交替出现,只有那么一瞬,天空出现一线裂纹,而死生恰在这里重叠。你看得见所有的视死如归、所有的向死而生、所有的舍生忘死。死和生,从来都是穿梭在黑夜白昼之间的双重光。
◎北方
没有一次词比“北方”更深邃的了。它比远更远,比高更高,比深还深,比冷还冷,比孤独还要孤独。谁在书写北方呢?没有人。他们书写高、远、深、冷,他们书写孤独。可是没有人在书写北方。
顺着手指尖,把北方指给你看。你看多少条大江大河就那么淌过去了,一座山,又一座山。一直向北。我指的北方,有很多树木,大风滔滔的从树冠流过,它们就那么一直喧嚣着,日夜呼号,不眠不休。树木之上,是天空,之下,是土地。天空里没有飞鸟,土地里没有鱼,树木间没有少女的歌唱。没有,都没有。你不会在北方身披兽皮,手握猎叉,密林里也没有宝藏,叶子上没有精灵。它们不睡也不醒。北方不睡也不醒。北方是大风之地。北方是树木之地。全是光。北方是无人之地,你看得见所有的光。
如果你一路向北,就永远无法到达北方。
◎跑题
如果活着有一个主题,我就是那个不断跑题的人。
◎梦
那个和我轨迹重叠、但从不说话的人,终于和我说话了。我坐在他家开的餐馆里,他父母不在,他走到我跟前说了句什么话,然后走了。我坐了一会,但没等他把饭端上来,就走过街角,买菜去了。
◎大家好
沈从文的美人,只四个字:细眉白脸。再见Chilly,越发觉得这四个字的好处了。
诗人周公度有了千尺豪宅、藏书万卷和太太,就只缺几房姨太太了。
我也很好。我胖了。我家的猫也胖了,它把手脚蜷缩在胖肚皮下,抱着尾巴,把北方的冬天呼呼的睡过去。炉子上咕嘟咕嘟炖着酥烂的羊肉汤。 -
春风镇
2007年06月20日
2006年,苏美是个文学女青年,就是那种不再年轻、也不再写小说的文学女青年。她是一个文学网站的兼职女编辑,每天看很多别人写的小说。大部分写的很糟,另外一些写的更糟。这个时候,她和一个男人结了婚,每周见一面,其余时间,呆在一座奶黄色的6层楼里,写论文,改作业,看小说,研究奥地利文学。
这一切,苏美早在2000年就差不多想到了。只是细节不同。比如这个楼是青色的,而不是奶黄的;比如研究的是德国文学,而不是奥地利文学。但是这并不要紧,没什么要紧的。2000年的苏美,也是个文学女青年,既年轻,又写小说,没有结婚,也没有和一个男人同床共枕。但她总得和谁同床共枕,人活着就得和谁同床共枕一回,否则,算是什么扯淡的生活。
在2000年看2006年,像是一个大大的笑话。但从2006年看2000年,却是山高水远时光悠长。是山高水远时光悠长里,那些空空荡荡。空空又荡荡啊。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前不见仙,后不见鬼。
2000年四季平安,五谷丰登。苏美像一株麦子,晒在6月的大太阳底下。但是2000年的大太阳,只看到一大片金灿灿的麦田。这些麦子还绿油油的时候,闪闪发亮,非常漂亮,但是很没用。黄了就有用了。农民在等,镰刀在等。麦苗们也在等。每一棵麦粒都渴望被镰刀拦腰切断,在脱粒机里脱得一干二净,总有人会看上她们结实饱满的身体,她们是有用的,可以用来吃。没有人在麦地里收获鲜花,苏美们的命运就是被吃掉。
一棵麦子,总要变成一碗面条或者一个馒头。为什么一棵椴木,或者一棵橡树,就不用被收割,不用被脱粒,不用经过很多人的手,最后变成3毛钱一个的馒头。苏美洗脸洗澡,有时会这么想:你别洗了,刻进去了,那些人的指纹已经刻进去了。你见过一只没有指纹的馒头吗?不,苏美更像一只包子。她已经有褶子了。2006年的苏美,不再想那棵椴树或者橡树的问题。苏美们全是麦子。一棵麦子不是一棵橡树。麦子是这个地球上最成功的植物。橡树也是植物。但是麦子是最成功的。当然水稻也很厉害,但是这个地球大多数地方都在种麦子。如果植物界要选盟主,非麦子莫属。她们应该感到骄傲。
任何一种没用的植物,都将被淘汰。麦子可以吃,苹果树能结苹果,牡丹能开花,苏美能说德语。如果1945年斯大林突发奇想,下令红军强渡易北河,朝西一路掩杀,把德国灭掉,再调头南下,端掉奥地利,在高傲的阿尔卑斯山脚下种满白桦树,再撒一把哥萨克,那今天的苏美会是一个考古学家,或者一名古籍校刊学家。总之,她不可能在大太阳底下,无所事事。她并不真是一棵喝风屙烟的树,而是一个人。
总有压倒骆驼的最后一颗麦子,也总有晒熟麦子的最后一道阳光。苏美四处逃窜着,躲避金灿灿的大太阳。最好的去处,是学校操场边的一棵大梧桐。每一个学校都有一个操场,每一个操场边,都有一棵大树,不同的只是细节。比如这棵在南,那棵在北;这棵是梧桐,那棵是白杨。这些并不要紧。宿舍里大大小小的,有9个人,10张铺,20多个暖壶和不计其数的电话铃。
2000年的苏美就坐在一棵高大的梧桐树下。这句话把苏美写得像个历史人物。但是谁也不记得了。苏美也记不清楚。子弹后来问她,那是什么树。苏美想了很久,说:梧桐树。子弹说:扯淡,你根本不记得了。苏美想了想,觉得很对,就是那样,她确实不记得了。
2006年的苏美住在奶黄色的楼上。如果她现在,这个晚上,站起来,拉开门,左拐右拐走出去,穿过一个草坪、两排女贞树和几棵亭亭的槭树,是一个杂草丛生的操场,操场的南边,她就能看见一排巨大的梧桐树。它们完全没有被修剪过,树干直冲上天,每一片叶子都有人脸那么大,不,更大。如果攀着最强壮的枝条一路向上,就能看见最高处的一片叶子。一片,只有一片树叶会在最高处。它在夜风中呼啦啦的摇曳,发出莹莹的光,正面反面都是光,它就这么一直摇曳着,后来,满天的星星就缓缓坠落。
植物们无处不在。苏美所在的文学网站,座落在一个商务社区里,庭院式设计,占地极广。每一栋楼都有一个文明的名字,比如:秦风阁、汉韵阁或者唐乐阁。楼阁之间铺着上好的草坪,三五步的就会点缀几棵冬青。这些草坪和冬青,隔段时间必然会被集中修剪一回。所以必然有那么一个早晨,草坪上全是腰斩了的绿草、砍了头的冬青,空气里滴淌着涩生生的腥气。穿越草坪像是穿越一个死寂的大屠场。植物们会喊叫吗?一株冬青静悄悄擦过苏美,把绿色的汁液抹在她的衬衣上,再也洗不掉了。
“一个人,和另一个人,遇见了,认识了,相爱了,这叫什么?”
“叫什么?”
“比如,这个星球上,全是树,除了树,就是海,除了海,就只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于是他们遇见了,这叫什么呢?”
“叫什么?”
“这叫天意,叫缘分。”
“然后呢?”
“再比如,这个星球上有五十亿人,有山脉草原天空,还有城市乡村,汽水毒品摇滚乐,有麦田锄头拖拉机,有鸽子鬣狗有大雪封山有江河决堤,有军队警察边境内线,有欺骗眼泪有自杀,有贫穷失落默默无闻,有猜忌不平复仇有手枪有子弹——还有很多很多,这时,两个人遇到了,认识了,相爱了,这又叫什么。”
“叫什么?”
“——叫偶然。”苏美就这么偶然间遇到子弹。像一片天空遇见一抹白云,一条大河遇见一条鱼,像一颗心脏遇到一粒子弹。那时候,她傻傻的坐在高高的梧桐树下。那时候,他们都说,这是新世纪的第一年。
子弹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苏美的手指在地图上一路向北,北方再北,接近边境线时,停下来——就是这里了。她磕磕铅笔,咔嚓一声,一口咬下来小半边苹果。
这个叫春风的小镇。春风镇。这是一部小说的名字,《春风镇》。在这部小说里,有一个男人叫子弹,他就住在春风镇。这个小镇子里有一些人,但不多,还有一些故事,也不多。子弹住在一座三层的小楼里,写这部很长的小说,关于春风镇那不多的人和故事。
2006年6月我将要去这个国家最大的图书馆,在找一些古镇的资料做一期专题。这本《春风镇》站在书架上,没署作者名,我来不及看就借出来了。
它是一本小说。这本小说没有书号,没有出版社,没有印数,甚至连作者都没有。书很新,好像没什么人看过。小说开始于一个叫苏美的女人。她来自大陆深处,远离一切水源。在小说的第一页,她很年轻,是个大学生,坐在一个学校操场的一棵树下。有一个男同学,正围着操场跑步。是正午十分,大太阳就在头顶。苏美在给爸爸打电话,他说检查结果出来了,是癌症。她挂掉电话。全身都是汗,太阳太大了,明晃晃的像一大捆刀。她靠着一棵巨大的梧桐树,树干凉爽极了。她睡着了。
她醒来的时候,那个男生还在跑。
苏美站起来,拍拍屁股,朝空空的操场大喊一声:喂!
那个男生的头往苏美摆了一下,又很快摆回去了。
喂!你!叫你呐!苏美双手在嘴边拢了个喇叭,又喊了一声。
这次那个男生头都不扭,轻快地拐进一个弯道。
苏美垂下双手,傻呆呆地站了一会,就重重地跳进操场地跑道,一路跑起来。很快她就赶上了那个男生。她紧跟在他身后,跑到第三圈,觉得快要晕了。衣服太厚,腿太重,骨头太沉,空气像一堵堵砖墙,迎面撞过来,太阳像一柄烫手的铁锤,咣噹咣噹的砸她的后脑门。
喂!叫你呢你听不见啊!她没劲喊了,只脱脱沓沓的嘟囔了一句。
这个男同学头也不回,脚步轻快的继续跑,既不太快,也不很慢,始终和苏美有一步的距离。他们将这么一路跑下去。关于这段奔跑,作者大约花了1万字。是那么一段正午的奔跑,太阳像盏探照灯,一遍一遍扫过焦灼的地面。是那么一个环形跑道,一个人,和另一个,前后相随,不离不弃,他们把太阳从东跑到西,把表针跑了一圈又一圈,把一条首尾相连的路跑到无限长。这条路上有无数脚印,他们踏过它们又留下它们。他们不再说话,他们不再有话说。他们很可能一直在跑下去,因为跑过一万字之后,他们就消失了。
然后子弹就出现了。这是一个不高不瘦的男子,住在一个叫春风的小镇里,他很早睡下,很晚起来,打开字典,从第一页开始,把那些奇形怪状的汉字先后抚摸一遍。然后天就黑了。这个叫子弹的人,合上字典,打开窗户,沉沉睡去。日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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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
2007年06月20日
我喜欢这里的夜晚,如果用心听,能听到山风。我不知道这周围有山,但是风的确像是从山里吹来的。干净的风。没有人语。真干净。
什么风让人销魂呢?深院静,小庭空,断续寒砧断续风。
我多么怀念的地主时代啊。我是个恶贯满盈的盐商的小妾,不得宠,老爷太太们也懒得折腾我,就把我撂在深宅大院的小偏房里。庭中有棵梨花树。就行了。我这个不实用的女人。
操场巨大,但空无一人。夜色中巨大建筑像是一个隐喻。巨大的操场空无一人。多么干净的画面。如果我拍电影,就要这么干净,干净的像深蓝色的夜空,像无人的街道,像无穷、无限、无边无际。
风总是会从四面八方吹来。如果你伸开双臂,就会扶摇直上三千里,不复归。
飞行是个巨大的隐喻。你不能说话同时飞行,这足够让人掩面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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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片:《妓女和鲸鱼》
2007年06月20日
这本该是个好电影。首先是两个女人的故事,其次是大导演Luis Puenzo,然后是阿根廷巴塔哥尼亚的高原和海洋。他怎么会不是个好电影呢?但事实它并不是。这是一部反应女性命运的电影,却是由一个男人来导演。
1.伤害
洛拉和贝拉被一个共同的主题所连接,就是伤害。洛拉本身是个单纯倔强的女孩,但却被爱人卖做妓女,而贝拉得了乳腺癌,被切去了半边乳房。搁浅在海滩上的鲸鱼,也受伤了。人们想尽一切办法想让它回到海洋,但无能为力。2.求救
洛拉被卖做妓女後,她不停地向人恳求,带她离开,但没有帮助她。贝拉得知自己患了乳腺癌,就离开所有人,自己去住院动手术。鲸鱼不说话,它只是在海滩上,人们想尽一切办法想让它回到海洋,但无能为力。3.男人
没有男人爱洛拉,艾米利奥不过是为钱奔命、灵魂残缺的浪荡子,苏阿雷斯这个瞎子看到了她爱自由,有力量,但他更爱自己,只有同样是妓女的玛蒂尔德爱着她。贝拉的母亲死了,身边都是男人:父亲丈夫儿子情人,他们都爱着她,但没人能帮助她。鲸鱼是雌性的,没人知道她为什么搁浅在这里。4.自救
洛拉和贝拉,她们都像鲸鱼一样,搁浅在生命的浅滩上。
洛拉:我自由不是因为你给我自由,而是因为我天生就是自由的。
贝拉:护士说,只有你自己才能救自己。
鲸鱼:它在等待一次涨潮,就能重回大海。5.勇气
洛拉从来都没有失去过勇气,她性感、漂亮、倔强、反抗、讽刺,她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即便是成了妓女,所以她纵身跃出飞机扑向大海。贝拉年轻时写过很好的书,但结婚后一字皆无,虚度了多少年,她始终没办法面对自己残缺的身体,直到她解开衣服,让人看到她空荡荡的左胸。而鲸鱼最终等到了涨潮,它终于重返海洋。这个本子写成的时候,肯定非常庞大。以至于很多信息,很多都用对话来解决掉了。比如贝拉的母亲也死于乳腺癌,她因此和父亲隔膜很多年,结婚多年她和丈夫也渐生龃龉,情人是个出版社编辑,在一定程度上也不过是榨取她的灵感好去卖书。这些信息都非常非常重要,能给贝拉的生活定位。这部影片从来就没有想过只是讲述一个贝拉偶然发现的奇特故事。普恩佐从一开始就坚持,故事的支点始终是在现实的贝拉身上,也是这个坚持,让这个影片始终具有现实意义,而不想只留恋在无谓的怀旧调调上。但我想他做的不足。
因为最后的结果,是这个故事的所有亮点,都集中在妓女洛拉身上了。三十年代昏黄的色调,抒情的手风琴,爱情,背叛,同性之爱,大海,飞机,裸体,搁浅的鲸鱼。洛拉的故事被拍的太美了,美得超过了盖过了影片的现实意义。我不知道这是否也超出了导演编剧的预计,但事实是,观众往往被洛拉吸引,而找不到贝拉故事的意义,找不到洛拉、贝拉和鲸鱼之间的联系,以至于觉得故事牵强。再者整个叙事节奏里,闪回太多,太碎,像是抒情散文,美则美亦,只是会显得线索没那么清晰,观众时常会跟不上。我也是在看第二遍时,才跟上了导演的节奏。这是一部第一次看时需要耐心的影片。
但无法否认它依旧打动人心。我看了两遍哭了两遍。第一遍是洛拉飞身跃出机舱投身大海那场,看第二遍,却是贝拉脱掉衣服,我看见她空荡荡的左胸,眼泪不停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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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片:《孔雀》
2007年06月20日
《孔雀》里最好的一场,就是在开头:姐姐在拉手风琴,背后开水壶突突的喷着热气,再远处一个老人枯坐着。这一场可谓完美。首先画面很漂亮,姐姐白衣黑裙,黑白琴键,长长的走廊很有纵深感;其次很好听,姐姐拉手风琴不很熟练,但很抒情,背景里还有水开的声音;再次,也是最好的一点,是把姐姐这个角色的心理性格的主要特色展现出来了。
按照常理,她应该放下琴,起身去灌水。这样一来,她就是个寻常的、懂事的、正常的女孩。但是她继续拉琴,任凭开水在背后翻腾依旧安之若素,她出离生活的性格表现出来了。更细腻的是她的神情安然,不着急,也不愧疚,性格里强硬的一面也出露端倪。再又就是最后曲子拉完,她还是回过头看了那喷气的开水壶,那种无可摆脱和烦躁,也出来。这场是我看了几遍之后,才觉出好的。第一次看时,觉得很奇怪,这个剪多次的电影,为什么留下这个没有叙事、也不提供叙事动力的场景呢?如果仅是抒情,未免多余。再往后看,全部的场都有用,一个多余的镜头都没有。全部故事看完,再翻过头看第一场,就觉出提纲挈领的好了。
很多人对姐姐买西红柿痛哭那段很有感觉。那场设计的好,好在西红柿,设想如果是买西瓜,那该有多难看。另外,张静初的演技确实帮了大忙。因为这场是在结尾部分之前,算是一个小高潮。但是和片头姐姐的故事离开很远,所以多少还是有点突兀。类似的场我感觉还是小心使用,否则就成了空对空,让人觉得用力过度,还挠不到痒处。
另一场是一家人打煤砖。这一场也很精彩,出了面目始终模糊的爸爸,其他人的性格,也表现出来了。妈妈是最坚忍的一个,姐姐是最早撒手的一个,弟弟是最没用的一个,哥哥还是最没所谓的一个。
我看得最难受的一场,就是姐姐靠在瓶子堆旁边,拉开自己的胳膊左看右看。过了三个镜头,她就拉开伤痕累累的胳膊给她干爸看。这是我唯一觉得戾气很重的一场,在这一场里,姐姐的性格失控了,可以理解,但无法接受。
还有一场,姐姐骑着自行车,拉开降落伞一路飞奔。这场戏可以用张静初自己的话来评价,就是:看起来是现实主义,其实是表现主义。所以这一场毁誉参半。我个人的感觉是这一场总体很好,特别是果子骂声“他娘的”之后追上来那几个镜头,两个自行车忽前忽后,镜头处理的特别漂亮。但是就在这时,姐姐放声大叫,呜呜的,很泄气。说不出来为什么。如果是果子在旁边起哄大叫呢?如果是背后追跑的孩子欢叫呢?张静初的脸特别不适合欢乐,《芳香之旅》就是个明证。顺便说一句,这场里最牛的演员,是他妈妈,特别是最后的那个镜头里,妈妈倒在地上,拽着降落伞拉自行车。妈妈只是个背影,但她的身体语言很牛,震惊、羞愤、心碎、坚忍、片刻的绝望和执拗,作为一个母亲,她所有的情感编剧连一句台词都没给,全靠拉自行车背影来体现,最后效果还不错。
如果能看到未剪之前的片子,就更能体会这些场的用意了,所以这就是为什么要保留作家的手稿,因为上面有剪来剪去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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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2007年06月20日
我想起很久以前在一条老街,我爱上的一个男人。我走过街道的时候,他目不转睛的看着我,然后又目不转睛的看别的女人。她们站在街道上招揽男人,枝繁叶茂,摇曳有声。他日复一日的坐在那里,悄无声息的看着她们。他的眼光就像黑暗巷道里的路灯,照着我伶仃的双腿高一脚低一脚。他有时走过去,拉着她们的手走进街角的黑影里去。我嫉妒她们,嫉妒的要死。我恨的咬牙切齿。我想穿上闪亮的高跟鞋,尖尖的走进街角的泥泞里。我想的发疯,并不感到羞耻。每一粒种子都会被带走,被走兽,被飞禽,被昆虫,被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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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片:《芳香之旅》
2007年06月20日
《芳香之旅》的坏,坏在编剧身上。
第一个坏,是人物和大历史靠的太近,像是贴在白布上的皮影,有点类型化的趋向。虽然也说不出哪里不好,但是总觉得这样一弄,就肤浅了,像是在写时代的悲剧,而不是生命的悲剧。《孔雀》里大历史的背景特别淡,这样一来,故事就有了宿命感。
最早是这么感觉得,但是后来一想,人家《再见列宁》不也是那么写的啊,也挺好看。这么一比,就觉出第二个坏了。第二个坏,在于对历史处理的很不严肃,有种莫名其妙的喜剧气氛,挖不出历史和私人史间的本质联系,所以历史只沦落为简单的图解,而不是深刻的潜流,裹挟个人,摧毁美好。最典型的一场,是张静初和范伟去看《卖花姑娘》,可以说暴露了编剧的这条软肋。这个场景,本来设计的就有问题,我猜测编剧的意图是把人物的悲剧和整个大时代的悲剧气氛贴合在一起,有点无可奈何的意思。但编剧没有照顾到前N场的喜剧气氛,在这场里要怎么清楚掉,甚至画蛇添足的让影片跑完了,两人再哭,唉,说不成。再比如张静初在向阳号上买票,编剧是要把她写的单纯活泼,而不是傻,人群是要简单,而不是莫名其妙的含情脉脉。凭张静初的演技,还演成那样,必定是本子着实太烂。聂远给她送药那场,看的人只想笑:什么样的恶编剧,才能除了写女孩痛经之外,再找不出其它情节了。
这就引出此篇的第三坏,小聪明太多。除了卖花姑娘,最明显的就是让范伟阳痿掉,男人阳痿,本身就是很强的隐喻。如果只是要把张静初写惨,这个设计可有点虎狼药的意思。而范伟是被毛主席接见过的劳模,更容易让人感觉还有政治隐喻,但这个隐喻在整个影片里又没有其它图解,真让人摸不到头脑。再有一场戏,是张静初在无边的油菜花地里,想要把范伟治好,那场更是淡薄的不得了。这就回到了第二坏,如果不挖出大时代对人性最深刻的破坏,那一切都只是浅表文章。
第四坏,坏在没重点。把影片一分为三,前部分:美好的爱情故事;中间:悲惨的婚姻生活;最后:时代崩塌,落花流水。这样一看,最后一部分,最不搭调。张静初拼命救出向阳号,为什么呢?为聂远?范伟?还是自己?或者是《再见列宁》里,母亲要坚守的自己最后一块根基。最后这部分野心突然大起来,开始要反应那么宏大的命题。真是蛇头虎尾。看到这部分,很容易就看出《芳香之旅》坏的根源在哪里了。你试着把整个故事推倒重来,找出最深刻最独特最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两个:向阳号,向阳号上的范伟。
这个故事要讲的,一直都是范伟的故事,是一个时代的精神在私人史和大历史上的双重崩塌。这样一来,他阳痿也好,昏迷也好,最后向阳号流落街头,就有了深刻的现实根基,大家也就知道该往哪里用力了。导演要么是为了市场,把故事庸俗化成了爱情故事,把戏份给了张静初,要么是真的比较弱智,真的觉得范伟是个配角。因为主题和结构的问题,这个影片像是一张摊坏了的饼,细节上的讨论毫无意义。
这个片子告诉我们:1.《再见列宁》不是人人都能拍出来的。2.范伟的演技真的很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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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遥和我
2007年06月20日
我原以为永远都不会原谅蒋遥:一个搞了自己男朋友的人,那还能叫朋友吗?当年我顶花带刺,像根新鲜的小黄瓜一般招摇过市。后来就遇到子弹。子弹的五官可说是一塌糊涂,可他的身形相当伟岸,左右两枚胸大肌约等于好几百斤TNT。后来蒋遥向我哭诉,说子弹强奸了她,后来又不怀好意的纠正,是差一点强奸了她。我那时花枝乱颤风头正健,是全班女生唾骂的对象,被她这么一闹,她们又都挖心挖肝的来同情我,搞的我很被动。后来我大鸣大放的宣布和子弹绝交。不到一个月,蒋遥却和子弹搅和到一锅里去了。直到半年后,蒋遥又来哭诉,说子弹的那根东西真TM是无孔不入,连学校餐厅体壮如牛的陕北女招待都要染指。她哭地那么假,搞的我很不好意思,所以就原谅了她。
快毕业时子弹被食堂的厨子们团团围住,首当其冲的就是那个陕北妹子,她大手一兜扭住他的蛋蛋,扑上去和他撕打,直到他歪倒在盛菜汤的一个大铁桶边。有人用汤勺擂着铁桶瞎起哄,咣咣咣咣,子弹就像个娘儿们似的哭了。后来陕北妹子也蹲在铁通边,把子弹涕泪横流的脸埋在她硕大丰盈的胸脯里,给予了他安慰。她还换用普通话厉声咒骂我们:傻B!
多年以后我们还在酒桌上唏嘘陕北女人的重感情、有担当。多年以后子弹有了很大变化,不但守身如玉,而且有洁癖。说实话我原想跟他搞一把,可他的两块胸大肌早掉肚皮上了,一根皮带勒扯不住,直往小弟弟处塌方,搞的我兴味索然。我和蒋遥吃着他烹制的一桌子大菜,面面相觑,心怀鬼胎。
毕业后我四处晃荡,蒋遥则研博连读,很快就要评副教授。我一点都搞不懂,大学时蒋遥把书念的狗屁不通,怎么可能跑去当教授。当然,我更狗屁不通。但一想到她穿着衬衣西裙、带着珍珠坠子假装知识女性,我就气的要死。
蒋遥和我在大学里相依为命。没有她我很可能自杀,但是有了她,我就很想杀了她。整个大学期间我一直无所不知,除了专业书。对于宇宙、世界、人生和未来我既不迷茫也不惶惑,没有性压抑,更不知道所谓青春的痛楚。我痛楚的唯一来源,就是考试。我和蒋遥就是在考场上认识的。她的小抄相当精美,谴词造句流畅精准,最难得的是她那一丝不苟的小楷,让我神魂颠倒。我想杀了蒋遥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每次我们都共用她的小抄,可每次她都比我高出十好几分。又比如都是抄人作业,她也总比我多一个+号。这就是蒋遥,东西放在固定地方,每天有固定的作息表,哪怕是写纸条和我对骂,也写的横平竖直。我一直不明白,有时间打蝇头小楷的小抄,为什么不干脆背下来。蒋遥则语重心长的教导我说:你可以不学习,但不能没有端正的学习态度,你可以作弊,但也得有端正的作弊态度,人生就是一个态度,没有态度的人是可耻的。我就这么可耻。所以蒋遥就要去当教授,而我则注定要居无定所一事无成。
关于想自杀,我没什么要说的。我们那片连绵十几条街都是大学区。自杀的也有,他杀的也有,莫名其妙死掉的也有。人固有一死,或响亮利索,或忧郁绵长,但无论怎样,死亡只是一个屁。我很景仰自杀的人。《神曲》上说自杀者禁锢在地狱的第七层第二环,要变成长满毒瘤的树木。我买的是译文出版社的出品,还配有栩栩如生的图片。我并不怕地狱,可我怕疼,还怕难看。距此不远的师范大学死了个女学生,她们说她的裙子被风刮起来缠在腰上,露着洗的发灰的粉色内裤和两根黄蜡似的腿。于是我万念俱焚,下了狠心要继续活着。
穷极无聊啊。这种无聊成了我对大学最刻骨铭心的回忆。那种天天天蓝的无聊,没来由的蓝,使劲的蓝,蓝的快轰然掉下来。我面朝蓝天,想入非非。天干吗不砸下来,摔个粉碎,像好大一块蓝玻璃,每块碎渣都扎死一个人,大家就都跟大青虫似的抽抽几下,死成一大盘子牙签肉。或者天突然裂了个大缝,大海之水天上来,裹挟着紫色的水母、金黄的海星、黑色的座头鲸和五光十色的小鱼小虾劈头盖脸的浇下来。可是劈头盖脸的只有绵长的阳光。阳光让人反感,它象征着胸大无脑的快乐。
上大学时我的胸有C75,现在的尺寸是B75,将来会是A75。上大学时我胸很大,也比较无脑,可没人爱我,所以我扎入了子弹的怀抱。他是个恶棍。后来老同学聚会,男同学们都脸红脖子粗的跟我泪眼婆娑,说当初要不是我那么又臭又硬,男未娶,女未嫁,大家凑和搭一伙儿岂不快哉。这真让我心潮澎湃、思绪万千,连忙说:现在也不晚现在也不晚。可是他们都哽咽着跟我碰了一杯酒,又跟其他女同学泪眼婆娑去了。
我不觉得自己又臭又硬。如果说无所事事、想入非非也算又臭又硬的话,我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粪坑。舒展的飞禽的就是乌压压的麻面苍蝇,凶猛的走兽是和蔼富态的蛆,江河湖海是潺潺屎尿,珠穆郎玛峰也不过是一朵新鲜的粪头。那时侯我心怀畏惧,不信谁敢用这么大的茅坑,除了神明。但我不相信神会这么阴险,在他的粪堆里编排出一个世界,以及这之上的我们。
那时我还没有看到《神曲》,等看到时,已经晚了。《神曲》里说:阿谀、卖淫之人将永堕地狱第八层的粪溺池里不得解脱。我大吃一惊。神和我的同学是一伙儿的。他们合谋了这样一个世界。而我的成长,就是不断挖掘这个世界的过程。
我的朋友老刘说:一花一世界,花花世界,就是两个世界,一个是谁都能看到的,另一个是没有人愿意说的。当时我又臭又硬,认为他很不爽快。现在我既不臭也不硬,认为他很阴险。
没人知道蒋遥为什么会和我混在一起。大学时她像一头亲切友善的河马。那些河马在淤泥里泡澡,物我两忘,像一个悠长的呵欠。我喜欢河马,所以我也喜欢蒋遥。可要当教授的蒋遥成了长腿的瞪羚,双眼炯炯马不停蹄,听人说话极有耐心。我们的一个吕姓师兄在一家大型国企当运输部经理,方脸方鼻方眼镜,估计是麻将打太多的缘故。吕师兄从以前的结巴变成一话痨,真是钱壮怂人胆。他的叙说类似天方夜谈,离奇的不着边际,讲到公司老总的二奶,他说其“舌头能穿针”,大家就嘘他,而蒋遥则神色微渺,不置一词,让我想起圣雄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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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蒋遥
2007年06月20日
人的一生难免不爽,我十七岁不爽,就想写小说;二十二岁不爽,就给陌生男网友发短信;现在不爽,我就会去找蒋遥。而如果我遇到一个问题,不能给男人讲,也不能给女人讲,不能给熟人讲,也不能给生人讲,不能给正常人讲,也不能给疯子讲,那我也会去找蒋遥。
我跟蒋遥认识了10年,却6年都没见过面了,她读了很多没用的书,从未穿过裙子,考上硕士,半截子却退学了,现在无业,无收入,无男友。我的已婚女友,都忙着工作买房生子。那些婆娘们聚在一起,不是谈装修,就是谈育儿常识,不是谈丈夫,就是谈化妆品,我完全插不上话。虽然我也结婚了,但基本等于没结,又没工作,即便有,也缺乏热情——我只想赚点钱有吃有住而已。当然,有时我也装腔作势的跟她们一起去做指甲,或者骂老公,但说实在的——我宁可一个人待着。我的已婚男友都和我失去联系了。
我的未婚女友,年纪都比我小,她们总是抓着问我特别奇怪的问题:婚姻是不是爱情的坟墓?结婚了意味着什么啊?夫妻之间该不该有没有秘密?说实话,这些问题我都没仔细想过。她们又总是怂恿我去俊男吧,因为她们很好奇,想知道里面的男人到底有多俊,是不是可以把小费塞进他们的裤裆里。我告诉她们,我什么都不知道,因为我每天大约有23个小时半都在房子里,剩下那半个小时,不是在倒垃圾,就是在买菜。年轻姑娘就是好,生活永远都可能是一场偶像剧。而未婚的男友我不联系他们。我恨比我年轻的男人。
有些话,我只能和蒋遥说。比如:你干嘛呢?
我和蒋遥永远都可以只发这四个字,也不会回复对方:怎么了有事吗?
就是这样。
大学时,我们并不是那种打水吃饭都粘在一起的女生。我们都独来独往。不是因为酷,而是因为我们都不擅社交。大学时有个女同学,经常找我练口语,但四年下来,除了外语,我俩还真没说过几句汉语。毕业后,同学们经常谈起些八卦或往事,但绝大多数我根本就不知道,她们大笑时我都开始怀疑是不是走错班了。我就是有这个本事,成为永远的缺席者。
蒋遥是敏感,而我是心不在焉。
毕业前的一个晚上,我们俩出去喝夜酒。那是我第一次喝多。有个英语系的男生跑来提醒我们注意安全,被我骂走了,邻桌的一个男人非要请我们喝酒,又被我骂走了。蒋遥倒是非常镇定,打电话回宿舍叫人来接我们。其实我也没醉,只是有点多。前天我路过那家酒吧,翻了一圈电话,找不到人来和我喝酒。电视里喝多的人总是大哭,那时候我们还很完整,生活也没现在这么支离破碎,所以也没什么可哭的。那时我们22岁,22岁的时候,我们就没法彻底喝醉了。
毕业后她去北京上硕士,我工作,人分两地。我们联系很少,只稀稀拉拉的通过信,我一如既往的无聊,而她的黄金时代却到来了。
她的初恋是个荷兰人,这个荷兰人在非典时期住在北京的高级酒店,要学中文,她去了没一个月后两人就搞在一处。但扯淡的是她的第一次,第一:这个荷兰人是个阳痿;第二,他没用安全套;第三,基本上男人阳痿后,都会跟女人翻脸。所以这个不带安全套的阳痿男士,令人费解的结束了这段关系,既没有解释,也没有后文。她的初恋,就这么莫名其妙的结束了——被破了处,还没有快感,要吃紧急避孕药,还得去做妇科检查。
后来她和一个快结婚的男人混到一处,欠了教授一屁股的论文。我记得她的QQ最后被这个男人盗走,她让我当时的男朋友,一个网络小偷,又给盗回来了。再有就是记得她身无分文,从北京跑到四川去找这个垃圾男(这个垃圾男人品差体力更差,蒋遥那时学会了上位),路过西安时,6个朋友都没劝住她。当然,最后他们翻脸了,垃圾男的婚也没结成。现在他们没什么关系。
她退学回家那段时间曲胖子出现了,因为她那阵子什么都不想,就想自杀。曲胖子陪她住了几个月,吃饭,做爱,吵架,哭闹什么的,后来她不想自杀了,但曲胖子却对活着这件事彻底绝望了。曲胖子现在也退学了,没工作,没钱,却不愁钱。曲胖子想走兰波的路线,一辈子不工作,然后名利双收。我曾问蒋遥,曲胖子怎么不过去陪你住一段时间,蒋遥回答:曲胖子说了,去了也是问你借钱,再解决一下生理问题,还是算了吧。我跟蒋遥说:你跟了曲胖子算了。她说:不但没人养活我,还要我反过来养活一个人,太累,算了吧。
再后来,她开始跟一个身在欧洲的留学生网恋。这个人回国来见她。两人在小旅馆的床上,并排躺了一晚上秋毫无犯。她喜欢他,但他不喜欢她——她又不是大胸部的小女人。她被一个细节刺激了:他晚上上厕所时还不忘把钱包带进卫生间。曲胖子这样解释:也许他把卫生纸放钱包里了。本以为这只是正常的见光死的故事,没想到该留学生之前还跟她借过钱。所以这个故事,到现在就成了有情人终成债主,那人把她从QQ上删除了,把她气得够戗。曲胖子开导她说:至少没死人。我也开导她说:又花钱又没爽到,亏死,早知道把他强奸了算了。
10年了。这10年里,我按部就班的学习,毕业,工作,恋爱,结婚,没有任何波折,真他妈的不像我应得的生活。蒋遥还是一贯的虚无主义。她帮我改论文,谈论看过的书,互相抱怨对方不写东西,谈论春天,阳光。其实我们并没有太多可以谈论,因为我们都是怪物,没有工作,也没什么爱好。她甚至还不如我,我会做饭,我还喂猫,虽然我既不爱做饭,也不爱猫。
但是蒋遥非常爱干净。她休学那一年,我们宿舍8个大姑娘活生生的把耗子都住出来了。她回来后经常一个人在宿舍,拖地擦桌子,帮我洗饭盒。她的床整齐,干净,书架井然有序。现在她把日子过的那么一塌糊涂真是一个讽刺。她还早睡早起,所以半夜了如果我不爽,那就没办法了,我来回来去的翻电话,找不出一个人可以聊几句。大多数人关机,有些人不熟,有些人后遗症太多,有些人不回复。于是就打开电脑,零敲碎打的写博客。现在就是午夜两点零一分。
我时常羡慕她:她退学了,不工作,还那么泰然自若的。我毫无兴趣的读了很多无趣的书,还想考个好分数;虽然我恨工作,但一不工作我就很惶惶不可终日,像是欠着谁的(首先欠爸妈的,其次是欠丈夫的,永远不会是欠自己的)。蒋遥拥有那么大的热情,坚持不懈的爱过一个又一个男人。我会为了一个男人,身无分文,越过4000公里和他相会吗?不会。我会洗脸,吃饭,看书,睡觉——偶尔想起来,再偶尔想起来,最终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我经常这样想:蒋遥就是另一个时空里的我。事实很可能是相反的:是我在失学,失身,失恋,失业,一无所有,而她却平安的念书工作结婚。所以我常常怀疑我偷了不该属于我的东西,这一切本该属于另一个人。这能解释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都心不在焉吗?我不能爱生活,像是不能爱邻居的孩子。我常常需要“鼓起勇气”才能“坚持”下去。我经常这么问蒋遥,她说:是啊,就是这样。好不容易才活到快三十岁,多不容易啊,慢慢熬吧。
这就是我和蒋遥的故事。现在是夜里2点34分。我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说:蒋遥,你他妈的快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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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夏日夜晚十点半》
2007年06月20日
这本书里包括两个故事:《夏日夜晚十点半》和《安德马斯先生的午后》。前一个我看哭了,后一个我看睡着了。我着重说说前一个。
杜拉从越南回到法国,很不愿意让人看出她来自殖民地,所以她写了早期的《厚颜无耻的人》和《平静的生活》这些以家庭纠葛为主题的社会主流小说,而以《情人》为代表的、自成一体的风格,则是等她挤进法国主流文学界后才被慢慢发酵出来的。《夏日夜晚十点半》写于她创作的中期,内容还是家庭纠葛为主:夫妻两人带着女儿去马德里度夏,同行的还有一位年轻美人。半路上忽遇暴风雨,一行四人被迫滞留在马德里附近的一个小镇上。恰巧的是,全镇警察正在追捕一个杀人犯。在滞留的这一晚,妻子发现了丈夫和这位年轻美人间微妙的吸引力,同时也发现了藏在屋顶上的杀人犯。故事就这样寻着两条线索展开:一方面妻子眼睁睁的看着丈夫和美人互相爱慕,并到了非做爱不能满足的地步;另一方面,妻子想要把那个藏在屋顶上的杀人犯偷偷送出镇子,救他免于一死。
这个小说你一旦开了头,就很难撂下。我上班时开始看,结果撂不下了,一早上边工作边跑神,逮空就偷偷看几眼。好容易熬到下班,才很爽很爽的全看完了。文章写的这么抓人,跟杜拉谋篇布局的能力大有关系。线索
小说是两条线索:偷情和救人。妻子玛利亚在阳台上凑巧看见,丈夫和年轻美人在斜上方的阳台在拥吻,而与此同时,就在正对面的屋顶上,她发现了杀人犯。两根线索几乎同时露头,读者一下子就掉进双重的悬念里去了。一方面,玛利亚固执的要将杀人犯在全城的警察眼皮子底下偷送出去,她要救他,她非救他不可,她冒着很大的险救他;而另一边,皮埃尔和克莱尔因为旅馆拥挤,无处做爱,而饱受情欲的煎熬。夜半两点,玛利亚终于成功的救出杀人犯,将他留在镇外的麦地里,约好正午十二点去接他将他送出国境。但是聪明如你,一定猜到了,按照杜拉的性情,这个杀人犯非死不可。果然,玛利亚一行四人中午按时到达麦田时,杀人犯早开枪自杀了。本来并行的两根线索,突然断了一根,就像两根并排的立柱,突然被大力的撕开一根。于是另一条线索便似水库跨坝,倾泻而下,无人能阻:皮埃尔和克莱尔再也忍耐不住,出去开房寻欢。故事结束了。
玛利亚为什么非救这个杀人犯不可呢?她和他就像硬币的两面:他们所爱的人,都背叛了爱情。站在爱情危机的十字路口,他们却选择了不同的方向:杀人犯干净利落的杀死了他的最爱;而玛利亚却除了酗酒之外,自始至终的沉默着;而他们却又殊途同归:杀人犯开枪自杀了,玛利亚则无限绝望的承认:皮埃尔,现在故事结束了。爱情在两个人身上以不同的方式枯萎了,他们或用暴力挽留,或束手无策,但结果并无不同;面对这结局,他们或以死逃避,或无法逃避,而这也并无不同。玛利亚千方百计甚至偏执的要搭救他,其实就是在搭救她自己,搭救她岌岌可危的爱情。然而杀人犯失去了世间所爱,生死就并无不同,所以开枪自杀了,他的死对玛利亚的打击非常巨大,它摧毁了她最后一线希望。她垮了。该发生的就发生吧,她谁也救不了,包括杀人犯,包括自己,包括爱情。压抑
第一是天气。先是疯狂的风暴,逼仄的旅馆,拥挤的旅客,昏暗的烛光(停电),警察的哨声和关于杀人案的闲谈。而后是雨过天晴后难耐的酷热,汗液,炙烤,干渴,尘土以及还有玛利亚无休止的酒醉。自然环境给人巨大的压抑感。
第二是性压抑。克莱尔和皮埃尔互相吸引,非做爱不能满足,互相亲吻抚摸,却因为风暴来临旅馆爆满,找不到可以寻欢的地方。在玛利亚面前,他们一方面尽量掩饰,另一方面却更享受在她面前调情所带来的巨大刺激,尤其是美人克莱尔,始终无法控制她饱满的情欲。
第三是救人。为了在满城的警察眼皮底下救出一个绝望的、也许本不想被救的杀人犯,玛利亚想尽各种办法,整个情节紧张刺激,快赶上美国间谍片了。
第四是人物之间的关系。起初只是玛利亚一个人的心里斗争,后来为了救出杀人犯,不得已寻求丈夫皮埃尔的帮助时,她告诉他,自己已经知道了他和克莱尔的事。从此,一个人的心事成为两个人的秘密,而自作聪明的美人克莱尔,却以为玛利亚一无所知,于是仍在她面前,玩弄和她丈夫调情的小把戏。玛利亚的沉默旁观,皮埃尔的如坐针毡,克莱尔的毫不知情,像三个不同方向的力,把人物关系绷得像一张随时都会爆裂的鼓面。
第五是强烈的对比。天气糟糕(暴风雨、炎热),事件棘手(丈夫外遇、搭救杀人犯),精神糟糕(酗酒、失眠),面对这一系列的压力,玛利亚却却自始至终表现的非常冷淡,她感到心碎,却无法回避、无法阻止也无法解决,她只是不停的喝酒。我总是期望她在某一刻能喊叫或者痛哭。可是没有,她只是不停的喝酒。当她发现自己千方百计搭救出来的杀人犯自杀了的时候,她受到极大的刺激,然而这时候她也只是不停的自言自语:“我们本来可以继续让他活下去的。”直到故事结尾,皮埃尔想要重新回到她身边来时,她温顺的接受了他火热的吻和拥抱,同时说道:“皮埃尔,结束了。我们的故事结束了。”
最后,是那种巨大的心理暗示。了解杜拉的读者,早就知道这一切都是徒劳,她必定不肯善罢甘休,不肯轻易放过这些人。我想知道的仅仅是,她到底想要他们怎样。结果也不出所料:杀人犯把爱人奸夫连同自己全部干掉了,无一遗漏;玛利亚孤单又绝望,彻底对爱情撒手了;皮埃尔在片刻激情之后,发觉自己无法放弃玛利亚,想要回头却再无可能;克莱尔感觉到皮埃尔无法离开玛利亚,也无法摆脱那扑面而来的灰心与绝望。《夏日夜晚十点半》是我看过的杜拉的最好的作品之一:篇幅不长,结构严密,情节紧凑,人物关系有巨大张力。除了创作手法,我还想多说两句这篇小说的语言。杜拉从越南归来,但是童年时代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她。她写大海,河流,写闷热的夏天,全都贴心贴肺的。她后期作品里淡化了情节,用她超强的语言张力成为故事的骨骼,这是很冒险的。在这本她中期的作品里,语言优美,语感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