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八年夏天

      2007年06月20日

        98年的夏天有一个去九江度假的机会,我一口死咬住这个从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不放,背了包,提了几本书就上路了。 

        那一年我被安排住在庐山脚下的一条老街里。南方多雨,半个月下来,头发里都快长了蘑菇,最后是仓皇北上,慌乱间把两卷照片带底片全部落在九江。现在的九江之行,全部在记忆里了。 呆在九江的时候正是阴雨连绵。上庐山时车轮出着声的打滑,我把心提在嗓子眼儿上,全身绷的象一张弓,心想:死则死矣,只是尸骨遗落在这南蛮瘴沼之地,恐怕要化做厉鬼。 

        那次的九江之行因为是只身前往,所以惬意之至。我想起徐志摩散文里的一个说法:大凡众人出游,不但玷污了美景,更坏了享受自然的兴致。读到这里我不禁击节赞赏:古今同理,人和人之间多在做秀,人和自然却也开始有这样凄惨的趋势了。 

        说到做秀,那次南方之行,特地带了沈从文的《湘行散记》和《边城》,《边城》从前看了不同版本的三五种,再加上英文版,查着字典,居然也慢慢啃下来了。这次又带了来,多少有点和自己作秀的迂腐。 

        夏天的九江完全浸泡在雨水里。老街在旧城区,来往的都是些闲散之人。傍晚细雨蒙蒙,石板街面光亮洁净。江西的屋檐比北方的长些,人们就坐在长屋檐下,吃茶,摇扇,聊天。我的房东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每天下午都敲我的门,叫我去看电视,可惜他们一家子都喜欢看地方台,叽里咕噜的说着当地方言,我就谢了,一个人遛弯儿去。 

        街口有个卖酸奶的孩子,每次我走过他就要大声跟我说普通话:要不要?你要不要?问的多了,就上去拉一张竹椅坐下,逗他说话。他教我当地土话,我教他陕西话。可怜我当时自己还说的二不挂五,也居然敢大胆老脸去教人家。过不两天,我们就用对方的土话互相对骂,边骂边笑。再后来我就赖他的钱,喝完了酸奶不付帐。他一路跟着我,气急败坏的叫嚷:杀人么这狮。-------他的口条不会发s的音,一张嘴就是sh啊sh的。我问他:你说啥?他说:知不道。

        要走的那天我去找他,要和他留影纪念,他一见相机就闪的老远,还叫我以后少照相,魂会被勾走的。我拗他不过,只得拿了笔叫他在T恤上签名。小家伙写字一笔一划煞是认真,痒的我够呛。他写下他的名字:宋飞云。边写边自我介绍:宋江的宋,张飞的飞,赵云的云。他下笔太狠,墨水渗透衬衣,晚上换衣服的时候对着镜子一看,脊背上留下三个浅兰色的字迹。 

        那次九江之行,带回来的唯一纪念就是这三个字。照片,景点介绍倒是尘归尘土归土,全部丢掉了。 

        白天的行程全部由别人安排,庐山,美庐,花径。可惜正是旅游旺季,满眼尽是北方大叔,用力的吐痰,大声的说话,卖力的玩儿深沉。在某山谷里,因为人多,还真挤下去仨俩的。消息从前方传过来,早失了真模样。有说仨的,有说俩的,有说挂在山腰松树上正扑腾着的,有说早腚开八瓣儿S翘翘了的。晚上回来我给阿菜讲---就是那个卖酸奶的男孩子,他翻了我一眼,说:你们的头壳都坏掉了啦。--------这句话用英文讲是bad head,用中文讲就是:脑子进水了。

        那一年我就是那么脑子进水,跑去跟人家爬五老峰,看三叠泉。去五老峰是因为紫龙,那一阵子我疯狂的迷上了早就过了时的漫画书,圣斗士一套从头膜拜到尾。看三叠泉更是扯淡。累了个半S终于到了,仰看一挂飞瀑一波三叠疾驰而下,泻入深潭,环潭皆山,千仞耸立。于是先遥想太白“疑是银河落九天”之大手笔,再叹苏轼“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狗屎句,酝酿好了诗性,深吸一口气憋着不出,等胸腔膨胀的够了尺寸,便气沉丹田,面对祖国的大好河山,龙精虎猛的吼出一句---“真--美--啊--”——然后就瘪掉了,被人一路拖回住处去。 

        回来后,腿开始灌铅,就闲在住处,楼都不愿下,早中饭都省了。到了晚上,饿的熬不住,只好一瘸一拐蹩下楼,在暮色里冲着灯光去,像一条饿狗。 

        老街安静的非常早,通常过了八点就已经人声寥落。阿菜早回家去了。我拐进一家“包子铺”。敞开的店铺门前有三个老汉在闲聊------这是我以后才意识到的。刚进去时,三个人默不作声的围圈而坐,好长时间里谁都不说一句话,我以为他们在打盹。 

        我说:您好,我饿,想吃点儿东西。 
        一个老人问:В&3……%¥·*-∏? 
        我说:呵呵 ̄`啊,对,是 ̄哈哈 ̄没错儿 ̄我---想---吃点东西。 
        他说:%¥? 
        我彻底放弃了,说:你的话,我统统的不懂。 
        老大爷站起来,一掀帘子进了后屋,不一会儿出来,走到我面前,扬起右手“啪”一声,把一碗康师傅碗儿面扣在桌子上,伸出三根指头,说:三块。之后便不在理我,又坐回原处。他们三个很久不说话,象是老僧入定。后来其中一个悠悠的说了句什么,沉默了一会儿,另一个跟着回了句什么。三个就一起呵呵的笑起来,之后又是安静。他们三个象在这里聊了一辈子天,已经到了传音入秘的境界。我一句也听不懂。阿菜不学好,教我的全是骂人的话。 

        夜里雨开始大起来,白天不动窝,晚上睡的很脆,雨声一密,梦就碎了。也不开灯,摸索着拉开帘子,坐到桌子上去,用力把整扇窗子推开。 

        远山如带,在雨雾里飘忽游移,再过来就是一整片黑绿的树林,起伏连绵,一直延伸到窗下。天色青黛,空气里传来凄厉的哨音,若隐若现,夹杂在又急又密的雨落声中。 

        第二天我给阿菜讲夜里的哨音。他说:有个故事哩我讲给你听哦。 我说:好啊快讲。 
        他开始讲:从前有个小孩叫南仔,有天他到山里玩把小哨丢了。他有一只狗。 
        我看着他,等着他继续讲。 
        他停下来,指着他的酸奶,朝过路人大喊:要不要?你要不要? 
        我问他:后来呢? 
        他说:什么后来。 
        我说:南仔啊? 
        他说:死了哦。 
        我又问:狗呢? 
        他说:也死了哦。 
        我问:为什么? 
        他不耐烦的大声说:死了就是死了啦,哪里有什么为什么不为什么的。 
        我伸手给他一个大凿栗骂道:小王八蛋,你逗我玩儿呐你?!他急了,%¥#·-的开始冒土话,我听见里面两三个音耳熟,就开始用新疆话陕西话英文德文夹着盗版京片子和他对骂。 
        南仔和狗的故事我到底是没听上。旅游景点是隔三差五去,中间的闲暇我就开始编南仔和那条狗的故事,编完了给阿菜看,他才看了两行就撂给我说:闷死人了啦。接着又追着问别人:要不要?你要不要? 
        我坐够了,起身回去,走了两步又倒回来,想起有事问他。 
        我问:阿菜,你的酸奶今天卖不完怎么办? 
        他说:明天再卖喽。 
        我大吃一惊:那怎么行,过期了都! 
        他说:你们北方佬,哪个吃的出来过没过期。 
        我听了又惊又气,跳上去揪住他的耳朵喝问:小兔崽子,说!有没有卖给我!?快说!不说宰了你!! 
        他疼的歪头咧嘴,却嘻嘻哈哈的笑着,不回答,也不还手。 

        那条街上有很多女人,她们很爱到房东家串门,见了我就说起对西安的印象:听说你们那里坟墓很多哦。 

        原定一个半月的假期提前结束了。现在想想原因非常可笑,但是当时还是一路仓皇奔回西安。当时西安的气温在38度以上,晚上躺在凉席上可以闻到自己被慢慢煨熟了的香味儿。 

        临回来的时候我去找阿菜,叫他给我签名。末了我问他要地址,还把我的地址留了一长串儿给他。他愣着看了我好半天,慢悠悠的说:你脑子进水哦。 

       

    • 一根烟的故事

      2007年06月20日

        我爸当了一辈子政委,给年轻的小兵娃上了一辈子政治课。不到五十岁就得了癌症,提早离职退休,可是还要给我上政治课。

        他手捏一根香烟,只燃不抽,香烟的烟气越飘越高,烟灰结的越来越长,可是他不抽。他没有时间抽。他在不停的高声说话。

        他说:我也算是得上是功成名就了。
        他说:你以后能混成我这样就不错了。
        他说:少看电视剧,别把电视剧的人物的名字搞那么清楚,要多读书。
        他说:我并不失败……你们全是浮躁的人……你不能一辈子靠着我……不是我说你……要早睡早起……人要无欲无求……你写的那叫什么破烂玩意儿……

        我有时怀疑,他那么高声,只是为了说给他自己听。我已经是快三十岁的人了,喝酒,抽烟,工作,赚钱,他并不知道我在做什么。我只需低头垂目,两到三个小时。这并不很难。可是我受不了那根香烟,夹在他的指间,白白的被燃烧掉。烟灰最终重重的跌落下来,不成形状。那样很糟,我感觉很糟。

        我想说:你已经老了,你吃不动饭,跑不了路,成宿的失眠,还无休止的疼。你的一辈子已经过去了,你完了。当然,有一天,我也会完蛋,作为一个终生潦倒的失败者,坐在这里。可是,不是现在,也不是这样。

        我最想说的是:爸,给我一根烟抽。可是我不能,因为我是他不成器的失败女儿。我的存在,只为反证他这一生的功成名就。

    • 垃圾班

      2007年06月20日

        上星期三晚上,徐老师突然给我打电话,问我能不能带05级7班的口语课。我说可以啊,你安排吧。徐老师说:那好,明早就有4节,你明天早点过来拿教材。

        第二天我去上课,因为教材拿的匆忙,又是口语课,于是和学生聊四个小时。他们语言还有困难,所以听的多,说的少。很正常,中国孩子学外语就这样,急不得。

        课间在休息室遇到小张,她鬼鬼祟祟的问:你还好吧?我说:挺好的啊。她讳莫如深的说:好就好。真是莫名其妙。中午和阿常一起吃饭,她边吃边给我说:你知道吧,燕妮带过05级7班,只带了一星期。我说:啊?为什么?阿常说:不知道,问她她没说啊。

        下午是03级3班的写作,学生一见我,就关切的盘问:老师你还好吧?我回答说:挺好的啊,怎么啦?心没城府地孩子七嘴八舌的说:05级7班把外教打走啦!我说:啊?不可能吧。他们神色焦急地继续七嘴八舌道:05级其它班的口语都是外教带的,就是不带05班7班!05级7班的课谁都不敢带!05级7班是新生里最差的一个班!05级7班的班主任都放弃他们啦!05级7班跟外教打架的学生差点被开除了啦!05级7班就是一垃圾班……

        今天上午,又是05级7班的口语,零响一开门,学生们都安静的坐着,非常安静。我打开书,一部分一部分的进行,需要学生配合的几部分,有点困难,我鼓励了一下,就有几个乖巧的女学生举手发言。上到第3个小时,一半以上的学生都开口讲话了,其中甚至有两个男生。他们急切的想说好,但并不好。有个女孩子想说“背包族”,想不出来,急了,开始讲汉语,所有的人都笑起来,我也笑,她自己也笑。4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

        课间的时候,有个纤秀的女孩子,走到我跟前,跟我说德语:老师我希望能跟你多学一点东西。我说好啊。她又怯怯的问我:我们是不是很糟?我愣一下,说:不糟,你们很好,特别是你,语音很好。她高兴的出乎意料:啊?真的?我说:是啊,没人跟你说过吗?她说:没有。我说:这不对。

        中午学生们散尽了,我坐在空荡荡的大教室里,窗户大开着,风扇哗啦啦的吹着。桌子上一本谁落下的练习本,空白的纸张被哗啦啦的吹响。

    • 暗恋

      2007年06月20日

        蒋韵的新书叫《隐秘盛开》,一看名字,就和暗恋有关。应该有一个暗恋故事,对方是个子虚乌有的网友。这样的恋情,和现实没有摩擦力,随时可以扶摇直上,羽毛般飘走。爱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或者是《隐秘盛开》这样的,就太用力了,让人不堪其重。

        互相了解,就互相轻蔑。我习惯了对一个陌生人深情款款。

    • 喂喂操

      2007年06月20日

        有一个小说家,和我相识多年。他有一支小灵通电话。隔一段时间,我们就会用这支小灵通通一次电话。和他聊天很愉快,因为他话很少。如果他是个植物学家,我就要千山万水的去看望他,给他带一点长安的特产。

        他很少谈小说。他很少谈论任何事。所以,这些年我们谈些什么,我有点恍惚。唯一可说的,是他的小灵通。他的小灵通常掉线,有时说到一半,就听到他在天遥地远的另一座城市,不急不许的找信号:“喂……”“喂……”“操。”然后就掉线了。掉线就掉线了,他并不再打过来,我也并不再打过去。没有说完的,风一样的消散了。也没有什么非说不可的。所以他的小灵通又叫“喂喂操”。

        有一天,我们通电话,他问我最近在做什么。
        我说:写论文准备毕业。
        他说:你什么时候毕业。
        我说:明年。
        他说:还早,不急。
        他停了一停,问我:除此之外你还干吗?
        我回答说:看小说。
        他说:操,小说有什么好看的。你记住,不管什么年头,正常人都不写小说,写小说的都不是正常人,所以,正常人都不看小说,看小说的都不是正常人。你为什么要看小说呢?说完了,他停了一停,问我:什么小说?
        我说:《春风镇》。
        他在电话里大笑道:操。什么鸟人写这么个小说。不正常。春风镇。春风镇。什么鸟镇子会叫春风。你听说过一个叫春风的镇子吗?有一个镇子真的会叫春风吗?就算真有这么一个镇子,真的会有一个人,来写这个镇子吗?太扯淡了。他停了一停,继续问我:谁写的?
        我说:不知道。
        他说:怎么可能。
        我说:书上没作者名字。我里外翻了翻,没找着作者名。
        他说:肯定写的太差,连名字都没敢写。
        他又说:都写了些什么?
        我说:不知道,看一开头。
        他说:开头讲什么?
        我说:讲了一个女孩叫苏美,她跟一个陌生人在操场上跑步。
        他说:扯淡吧,你有一个网名不是叫苏美么?怎么和你一个名字?
        我说:网名而已,我真名不叫这个。会有一个人真的叫苏美吧。
        他说:那也太扯淡了。你冲着这个名字才买的吧。
        我说:不是,去图书馆查古镇资料,看到本书叫《春风镇》,没细看就借回来了。打开一看,坏了,小说。
        他说:你不学德语的么,查什么古镇资料?
        我说:想给清韵做一期古镇专题而已。
        他说:古镇?周庄啊乌镇啊什么的,都做滥了吧,还做。
        我说:所以啊,看到一个春风镇,就借回来了。
        他说:可它是本小说。地图上根本找不到,这个镇子根本不存在,就好像……喂……喂……操。

        喂喂操又掉线了。

    • 恍如隔世

      2007年06月20日

        昨天晚上,我睡在另外一张床上,于是做了一夜梦。早上醒来,感到恍如隔世。我经常感到恍如隔世一般。像是死了好几轮,还是活在老地方。

        普珉有一首诗,就是写这样一个夜晚的。但我怎么都想不起来,到底是他妈的哪一首。我应该急着赶车,可是没办法“急”起来,我只感觉——恍如隔世。

        五月底麦子熟了。有一辆拖拉机突突突突突突突突突突突突突突突突突的跑过去,后车斗上,拉着一只黑白奶牛。快30年了我第一次看见黑白奶牛。我好激动。结果一激动,就停不下来了,于是只好就那么一直激动着。拖拉机一会就突突没影儿了,接下来就是麦田。粘稠的麦田。我想着“麦田”两个字,结果就只能先想“麦”,后才能想到“田”。根本不可能有什么东西会一“闪”而过。我头盖骨里肯定全是水,那些字在水下拖拖沓沓的小跑,列队,稍息,立正。又冗长,又缓慢。

        汉字真轻啊,煮熟的汉字也会飞掉。

        我就顶着这么咣里咣当的大脑袋,慢腾腾的苦苦思索:到底是TM的哪首诗啊我操。

        到了学校,我跟学生说:我看见一只黑白奶牛。学生东倒西歪的来纠正我:徐老师,那叫花奶牛!于是我又开始了新一轮慢吞吞的苦苦思索:为什么黑白奶牛会叫花奶牛呢?

        那肯定是某个陡峭的下坡,黑夜从后面踹了我一脚,于是我一路呼啸着俯冲下来,身不由己的跌进黎明又停不下来。那些彩色的梦境像无数条大河,抚摸我,不停歇。


       

    • 123的故事

      2007年06月20日

        我来讲三个不同男人的故事。其实,男人并无不同。那我就讲讲三个男人和我的不同故事。

        事情是这样的:1999年,我遇到三个中的第一个,也就是男1号。他的五官可说是一塌糊涂,但身形相当伟岸,左右两枚胸肌约等于好几百斤TNT;而作为一名女大学生,我的主要特征则是花枝乱颤风头很健。因此,我和男1号必须搞到一起,我们不搞到一起是不对的。男1号和我商量了一下,决定循序渐进,先饮食而后男女。所以,我们耐心的用了半下午来循序渐进,但没等到吃晚饭,就男女成一坨了。完事后,天黑了,所有的店都打烊了,我们饿着肚子面面相觑,只堪用“弹尽粮绝”四个字来形容。后来的每一次都是这样。男1号有连续作战的能力,即使在后勤补给极度匮乏的时候。我是被饿怕了,至今仍有大量囤积食品的恶习,像一只死没出息的蚂蚁。我有一个很大的冰箱。

        不久之后,男1号背着我和我的好朋友蒋遥搅和到一锅里去了。我决定永不原谅蒋遥,因为我原本是整个学院女生唾骂的对象,她这么一搞,她们又都挖心挖肝的来同情我,真把我气晕了。

        蒋遥和我在大学里相依为命。没有她我很可能自杀,但是有了她,我就很想杀了她。整个大学期间我一直无所不知,除了专业书。对于宇宙、世界、人生和未来我既不迷茫也不惶惑,没有性压抑,更不知道所谓青春的痛楚。我痛楚的唯一来源,就是考试。我和蒋遥就是在考场上认识的。她的小抄相当精美,谴词造句流畅精准,最难得的是她那一丝不苟的小楷,真让我神魂颠倒。我想杀了蒋遥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每次我们都共用她的小抄,可每次她都比我高出十好几分。又比如都是抄人作业,她也总比我多一个+号。这就是蒋遥,东西放在固定地方,每天有固定的作息表,哪怕是写纸条和我对骂,也写的横平竖直。我一直不明白,有时间打蝇头小楷的小抄,为什么不干脆背下来。蒋遥则语重心长的教导我说:你可以不学习,但不能没有端正的学习态度,你可以作弊,但也得有端正的作弊态度,人生就是一个态度,没有态度的人是可耻的。我就是这么个可耻的人。所以毕业后我四处晃悠,蒋遥则硕博连读,很快就要当副教授了。我一点都搞不懂,她这人狗屁不通,怎么能跑去当副教授?当然,我更狗屁不通。但一想到她穿着衬衣西裙、带着珍珠坠子假装知识女性,我就气的要死。

        当然,不久之后,男1号又背着我的好朋友蒋遥,和她的好朋友苏美搅和到另一锅去了。蒋遥跑来跟我哭诉,她哭的那么假,搞的我很被动,只好原谅她了。我们在校园的操场边谈了半宿,硬是把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活生生的谈成了一条荤段子。没有办法,男1号有一根无孔不入的老二。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们太年轻,赤手空拳的。回想当时耳光响亮,我们都被掴懵了。

        时光荏苒,光阴如梭,阳光灿烂,万里无云,就这么到了2002年。这时候,男2号来了。男2号是个文学男青年,他最大的特征,是说没用的漂亮话,比如:遇不到你我朝生暮死。比如:是你,只能是你,不是你就不是任何人。有一次,我俩人五人六的去电影院看电影,看到一半,他突然转过头,呼吸贴到我耳边,在光影闪烁中轻声说:我真想强奸你。老实说,这是我听过最甜蜜的情话,简单、直接、立竿见影。如果他一直这么简单下去,事情很可能就成了。可扯淡的是,我很快就发觉一个大问题。比如我介绍他一家馆子,他不会说“味道不错啊,下来再来”,而是说“我不得不说,这家餐馆的确很不错。”比如谈到2000年,他不会说“零零年报纸行业很糟,不景气”,而是说“于是,那个令人沮丧的二零零零年到来了”——我不得不沮丧的承认:我遇到一个只说书面语的男人。

        2002年的时候,蒋遥是个单身女博士,很凄惨。我们始终保持联系。没人知道蒋遥为什么会和我混在一起。大学时她像一头亲切友善的河马。那些河马在淤泥里泡澡,物我两忘,像一个悠长的呵欠。我喜欢河马,所以也喜欢蒋遥。可要当教授的蒋遥成了长腿的瞪羚,双眼炯炯马不停蹄,听人说话极有耐心。蒋遥见了男2号,总是不怀好意的逗他说话,她自己则神色微渺,不置一词,让我想起圣雄甘地。后来我也迷上了这个游戏。我和蒋遥经常在某个假模假式的咖啡厅里,每人霸占一张软椅,约男2号出来,听他说他那些愚蠢的书面语。他说自己是双鱼座的AB型男人,非常敏感而且不可琢磨。“此类型的男人——恕我直言——非常稀少,他们拥有罕见的贵族气质”,他来回来去的重复这句话。看上去既认真,又固执,既纯洁,又傻逼。夜晚就那么慢慢的从窗口滑过去,一点重量都没有。

        男2号最后发现我并不崇拜他,也没打算崇拜他,就有点气急败坏,但是他很克制。他非要和我分手。他说非分手不可。他说我粗鲁、世俗而且贪得无厌不知收敛。他挥舞着细长的手指,哆哆嗦嗦的假装大发雷霆,我则一言不发,看着他搜肠刮肚的找书面语。有时候我走上前去,把手塞进他裤裆里;有时候我穿好鞋子走出去,把他仍在一边。但无论那种情况,他都能很快闭嘴,忘记那些扯淡的书面语和贵族气。

        男2号是个好人,尽管他很傻B。但是你得承认,有时好人也无法避免很傻B。这并不是他们的错。分手时我们去吃了一顿散伙饭,气氛很融洽,甚至有点欢欣鼓舞。他小心翼翼的点了一盘芥末三丝,并大鸣大方的安慰我说:压抑眼泪毫无必要,你完全可以解释说,说是因为这该死的芥末。

        时光荏苒,光阴如梭,阳光灿烂,万里无云,就这么——还是停留在2002年。2002年底男3号终于出现了。冬日所有的阳光都聚集在他身上,每一道都是一声欢叫。多么历史的时刻。此人瑞士留学归来,会说3种外语4种方言,洁身自好,还会自嘲。妈的,真让我心痒难抑。就这样,我们互相遇到,互相微笑。一切就这么开始了。生同室,死同穴,生死之间时我们先同居。这个男人按时上班按时下班,看到美女会坦荡的打口哨;这个男人爱看球爱登山,也会懒洋洋的赖床。哦my God!这还不够我臭屁的啊。他是个干净的男人,桌子上没有一张纸片,垃圾桶里没有一片垃圾,书架上的书像是没有翻过,床单全是纯白色。他的房间像是一道毫无线索的脑筋急转弯。他是个谨慎的男人,每一样能打开的东西都有密码:电脑、手机、防盗门、日记本、抽屉、旅行箱、银行卡、皮夹子、牛奶箱、衣柜、储藏室、鞋柜。他的生活像是一扇防盗门。他不喜欢惊喜,不喜欢停电,不喜欢网友,不喜欢照相。他每一个密码都不同。他有7条抹布。任何一场突如其来的滔滔大雨都让他惊惶失措。天哪,我终于遇到了一个特工!或者杀手!他是FBI或CIA或军情六处!他是007或者008,谁他妈知道呢。这个故事一点也不香艳,这不怪我。最后我还是和他再见了,我想找个黑客什么的,专门破解别人密码那种。

        123的故事我讲完了。来个华丽结尾好了:如果你经过3个男人,你就会发现,你不想经过第4个了。我现在很好。心跳节奏是1-2-3,1-2-3;跑步时步伐是1-2-3,1-2-3;做爱时频率是1-2-3,1-2-3;项目计划书也是一-二-三下面有1-2-3。当然会有4,但是它毫无意义。再来一个也不过重复一遍。没有什么不同。


       

    • 布拉格之恋

      2007年06月20日

        方晓最喜欢的电影是《布拉格之恋》,他甚至想动手为它写点什么,特别是关于男主角托马斯。这部电影改编自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部小说方晓没有看过,但准备抽空看看。在他看来,这部电影的精华有二,一是托马斯的口头禅:“take off your cloth”,另外一个是托马斯的理念“身体和情感可以完全分离。”

        起初方晓觉得托马斯是他最铁的哥们儿,后来,他开始觉得自己就是托马斯了。这个想法他和谢丽华说过。谢丽华回答说她没有看过《布拉格之恋》,方晓就详细的给她讲了剧情,谢丽华听到一半,就冷淡地说:我困了,睡吧。方晓意犹未尽地说:我讲的不好,其实电影很好看。

        过了几天,方晓借来《布拉格之恋》,关好门,拍松枕头,把谢丽华按在床上,一起看这部他最喜欢的电影。电影很长,将近三个小时,在这三个小时里,谢丽华一言不发,也几乎一动不动。虽然已经看了好几遍,但方晓还是看得聚精会神,完全没有注意到谢丽华渐渐愠怒的表情。

        电影终于完了,方晓志得意满地在床上伸了个长长的懒腰,接着就一个翻身,把谢丽华压在身下,情绪高涨地用嘴在她身上四处乱拱。谢丽华一把将他搡开,他笑眯眯地抬起头:怎么了宝贝儿?谢丽华翻身下了床,气势汹汹地收拾好小皮包,“咣”一声带上门就走了。方晓虽然摸不着头脑,却也没心思多想,他在这个出租小屋里直睡到夕阳西斜,才醒过来,看了看手机,谢丽华并没有打过电话。

        接下来好几天,谢丽华都没有联系他。他打熬不住,才开始想这个事情。看来谢丽华那天的确是生气了。可是她为什么要生气呢?或者说,哪个女人都可以生气,可她谢丽华凭什么生气呢?他立刻觉得谢丽华假惺惺的。他也懒得细想,就给秦佩佩打了个电话。

        秦佩佩是他的妻子,正在南方的一个大城市上班。当初他本打算辞职,离开这个小城,去南方发展。正筹划时,单位却有个机会,脱产学习一年。他和秦佩佩一商量,决定先让佩佩南下,过了这一年,自己再挪过去不迟。电话里佩佩很沮丧,说那边天气燥热、条件一般。说了几句,就带了哭腔。方晓抱着电话,连哄带逗说了快一个小时,佩佩的声音才热烈起来,佩佩让他不要担心,她会照顾好自己的,还说她好想他。方晓说:我也好想你,老婆!佩佩在电话那边吃吃的笑起来,嗲声嗲气地说:只有你想我啊?方晓立刻说:报告首长!小弟弟让我告诉你,说它也很想你!佩佩在电话那头连嗔带骂,又扭捏了快半小时才挂了电话。

        方晓握着电话,发了一阵子呆,然后上网转了一圈。QQ上亮着长长一串美妹头像,不是叫小猫,就是叫小鱼,他根本分不开她们谁是谁。论坛上没什么新话题,他常去的几个Blog也好几天没有更新了。百无聊赖的耗了快一个小时,谢丽华终于上线了。

        方晓连“嗨”了好几声,谢丽华也没有做声。他索性拨她的电话,响了几声后,谢丽华终于接了。她仪态万方的喂了一声,方晓问:干吗不回我QQ?电话那头则更加仪态万方的说:你是哪位?方晓愣了一下,啪一下摁下挂机键,骂一声:操你妈。

        她谢丽华凭什么摆谱呢?她不过是个半老的许娘,至于风韵犹存不犹存,那还两说。方晓觉得女人真是假惺惺。当初他俩在QQ上认识,先是拉老乡,后来互相发照片,两下里觉得尚可接受,就见了面。第一次见面就去开了两百块钱的三星级房间,对于方晓这样吃工资的人,两百块一晚上,并不算小数目。他对她是花了点心血的。而她呢?她不能在外过夜,就算不和丈夫解释,也得和儿子解释。所以她和方晓云雨了一番,就收拾好容装,气定神闲地回家去了。只留下方晓一个人,在两百元的房间里睡了一晚。

        谢丽华比方晓大十多岁。方晓不过是刚三十的人,而她儿子都已经块小学毕业了。谢丽华生过孩子,体型欠佳,五官虽然还算端正,但到底是挡不住的急景调年。好在方晓就是喜欢姐姐型的女人,秦佩佩就比他大三岁。再者方晓也知道,虽然自己和《布拉格之恋》里的托马斯心灵相通,论床上功夫,或可与之比肩,但是说到相貌和收入,他就差的太远了。想要找个年轻些的,难度相当大,对此方晓有着清醒的认识。退一万步讲,就算谢丽华万般不可取,到底也是不要钱就肯跟他睡的。秦佩佩远在千里之外,远女解不了近渴,而谢丽华就在身边,虽然有时因为孩子一时脱不了身,但是一星期一次还是可以保证的。

        方晓和谢丽华认识不多久,就决定出来租房子。为了谢丽华方便,他把地址选在离她比较近的地方,无奈那一区房价偏高,他只能租了个很小的房间。放下一张二手双人床,房间里基本上就没有走路的地方了,他又弄来一个二手电视,一个VCD机,收拾停当后,他觉得非常满意,当晚就约谢丽华出来试试床。当晚谢丽华情绪也很高,索性不回家了,正正反反折腾到半夜两点多还不撒手,方晓吃不消了,在黑暗里握着谢丽华的乳房,问道:你今天怎么这么厉害?谢丽华先是不做声,方晓问了几遍,谢丽华在黑暗里说:我高兴。

        日子久了,方晓对谢丽华也有些了解。谢丽华是个中学的语文老师,丈夫原本是她的同事,后来辞职去开公司,五、六年下来,公司小有起色,家里吃喝倒不愁了,无奈她丈夫早出晚归,经年累月的,夫妻间也渐生龃龉,也有人风言风语,把一些她丈夫在外的风流韵事吹到她耳朵里。起先她也是哭闹厮打,寻死觅活,而后是离婚,然而最终也没有离。后来她想通了,也试着出来找找男人,先是在身边的朋友圈子,所幸都是人到中年,这样便宜送上门来的,大多数人都不会拒绝。后来发觉网络上更多、更方便,也上来试试。方晓已经不是第一个了。她曾经和一个在校大学生厮混过一年多。那个男孩性欲炙烈,起早贪黑的缠在她身上,完了还可以去和同学们踢一个整场足球。她曾经去他学校看他踢球,他在同学面前叫她“表姐”,踢完球刚从换衣间出来,就在她身上使劲揉搓。后来这个男生和一个女同学谈起恋爱,他们就再也没有联系了。

        方晓很少和她聊自己的事,主要是他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他告诉她,他的妻子叫秦佩佩,在广州工作。谢丽华问他:那你想不想她啊?方晓说:有时想。谢丽华就笑着一把抓住他的小命根儿,又问:那这里想不想啊?

        随着夏天的来临,方晓租的房子渐渐的不能住了。那是片城中村,很快就要拆迁。为了拆迁时多算些面积,整个村子都在竞相加盖自己的屋顶,两层的加成三层,三层的加成五层。方晓的那件房,就是后来加盖的,为了省料,墙里只有一层砖,而且只开了一扇朝西的窗户。夏天一到,西面的窗户被晒上一下午,铝合金的窗框都烫手,房间几乎成了桑拿房。方晓下半身打熬不住,扛着风扇到这间屋子里来等谢丽华。等了十几身臭汗,谢丽华终于来了,一进屋就热得直皱眉,死活都不肯往床上躺,方晓又羞又怒又急,压着性子央求了许久,谢丽华才答应站着搞一搞。方晓个子不高,试了几下有点够不着,让谢丽华屈一屈腿。谢丽华又热又躁,只冷冷说:不如你找个砖垫一下。方晓立刻翻了脸,穿上裤子,汗都没顾上抹一把,抗上风扇就走了。

        在那以后两个人好一阵子也没有联系过。其间秦佩佩随领导出差到这个城市,一见方晓的面就泪如雨下。本来他们可以在她住的标准间亲热的,另外一张床的人白天不在。可方晓还是花两百元去开了一间三星级酒店的房间。秦佩佩搂着他,怎么也不肯撒手,哭完了笑,笑完了又哭,方晓抱着秦佩佩,觉得贴心贴肺的。

        秦佩佩待了两天就匆匆走了,走的时候又哭了一回。方晓免不了又说些甜言蜜语哄她,秦佩佩破涕为笑,带着泪戳戳他的头说:嘴巴越来越甜了,真不知道是跟谁练的。方晓耍赖似的说道:老婆我只跟你练嘛。秦佩佩走了没几天,谢丽华就给方晓打来电话,电话里她哭的很厉害,说想见方晓。方晓听了二话没说,抗上风扇就出发了。

        谢丽华那晚哭的很厉害,她说她不想活了,她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活着。她说她丈夫不是人,在外面寻花问柳不说,还要做给她看。她哭诉了半夜,越哭越伤心,越哭越起劲。方晓本来盘算着她早点哭完,可以趁夜里凉快搞上一把。可是看她好像真的没这个心思,于是就只好转而和她一起骂她丈夫,说她丈夫真的不是人,连点做丈夫的责任心都没有,有她这样好的老婆在家里,怎么还会在外面沾花惹草呢,男人啊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谢丽华先是边哭边说,后来慢慢也就平复下来了,抽抽搭搭了一阵子,一言不发,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后来方晓和谢丽华聊天,谢丽华有时会哭起来。方晓像哄秦佩佩一样,也会哄哄谢丽华。谢丽华经常和他说起她的儿子,那是个非常聪明乖巧的儿子,经常问她这样那样的问题,她非常爱他。有一次谢丽华问他:你喜欢不喜欢男孩?方晓说:不喜欢,太调皮了。谢丽华侧过头,盯着他埋怨道:男孩就是要调皮的嘛,谁家的男孩不调皮?方晓说:所以我就不想要孩子,太烦了。谢丽华没好气地说:你小时候不调皮?方晓说:一般。谢丽华还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

        有一天晚上,方晓满身大汗的从谢丽华身上瘫软下来,倒在一边昏昏欲睡。谢丽华突然问他:如果我离婚了,你会不会和我结婚?半梦半醒中,方晓恍惚答道:不会。谢丽华“霍”地翻过身子,面朝着他问:为什么?方晓说:你根本就不会离婚。谢丽华默不做声。不一会儿,方晓就睡着了。

        方晓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本科学历,工资不高但够用,秦佩佩性情也很温柔。只要这一年过去,他就去南方找份工作,如果能和秦佩佩在一起,当然更好,如果一时不能,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现在他每天都给秦佩佩打电话,她已经转正了,也涨了工资,心情正一天天好起来。而他在这里,也有谢丽华做伴,一切不都很好吗?可是谢丽华总是出状况。这次,就为了一个叫《布拉格之恋》的电影,他最爱的电影,就和他莫名其妙的翻脸,真是让人不可理喻。他甚至开始同情谢丽华的丈夫了。

        现在是暑假,学校里的人都走空了。方晓犹豫着是待在这里呢,还是去南方看秦佩佩,去南方的票很贵,路途很长,而且那边也很热。但是谢丽华一直也没有和他再联系,待在这里似乎也没什么事情可做。网是越上越没意思,电视也断了信号,他辗转再三、再四,最终决定,如果明天谢丽华再不联系他,他就去退租房子,买一张火车票去看秦佩佩。从这里到南方那个大城,需要在火车上待几十个小时。在这段时间里,他刚好可以读一读《布拉格之恋》的原著小说,那本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 欲望的法则

      2007年06月20日

        女老师和男学生总会有故事。当然,男老师和女学生也会有故事,但大多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而女老师和男学生的故事,则又淫又伤,全都没有好下场。

        《钢琴教师》里的男学生被冷漠的女钢琴老师吸引,幻想她是一只忧郁的黒天鹅。这真是个抱歉的误会。艾丽卡只是一段扭曲的钢锯而已。她切割下体,在疼和血之中靠近性和爱。她引诱他却又不给他,她排出绳索和皮鞭声泪俱下的乞求他。她根本就混淆了“痛苦”和“强烈”。最后,男学生痛打她、强奸她并潇洒的丢弃了她。《教室别恋》又是另外一种模式,已婚女教师引诱了男学生,性的好奇过后,他厌恶她要离开她。而她则在课堂上叫他上前来,在讲桌下露出下体。故事怎么结尾我已经忘了,估计更加不堪而已。

        女老师和男学生的故事,最后都会和暴力有关。在师生关系上,老师是强势;而在男女关系上,男人是强势。但是问题的关键,是在老少上,所有的女老师和男学生的故事,最后都只是老女人的故事罢了。而老女人,是最恶心最绝望的一群人。

        好了,伏笔打完了。现在我,一个女教师,讲讲我和男学生的故事。第一次是一个高大英俊的大二男生,比我小三岁,每次上课都会悄悄在讲桌里给我放一瓶矿泉水。那时我刚上讲台,既年轻,又单身。但这不可能。因为对学生,我实在下不了手。

        第二个故事是在今天。早上口语考试时,有一个中等身量的男学生。一学期了,我从没注意过他,上星期他已经通过了我的考试,那是我第一次发现有这么个学生。早上,其它学生都坐在教室前排紧张的准备,而他就那么自在的站在那里,站在教室的最前方。这是一个夏天的早晨,他正20岁,不很英俊却很非常帅气,手揣在裤兜里,望着窗外,既舒服,又简单,既自然,又招摇。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这是他最好的时光。

        我已经老了,老到意识到自己已经老了,老到只能有一夜情、婚外情、奸情、而绝非爱情,老到性比爱更道德。欲望是人和人之间永恒的法则,在这场角力中,年纪、智慧和经验这些东西,除了让你蒙羞之外别无他用。想要体面、有尊严的老去,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牢记欲望的法则。

       

    • 睡不睡

      2007年06月20日

        从前有个男网友,来西安玩,我去酒店看他。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他仪表堂堂,很讨人喜欢。坐在酒店他的房间里聊了一阵子,他突然说晚上还有安排,我有点恍惚,但还是坐了一会就出来了。

        我之所以恍惚,是因为我们虽然第一次见面,但相识很久,交情算是非常深。我揣着钱,本打算请他下下馆子喝喝酒,而且当时6点半,正是饭点。但我还是恍惚着,一路往大街上走。刚走到街面上,嘟一声来了短信,内容如下:“我们上床吧”。

        这个故事,讲到这里,其实就讲完了。

        那天我回家后我问耳东陈,什么时候你会恨一个女人,他想都不想就说:不让我睡。我对男人知之甚少。我只觉得更恍惚了。

        这还有另外一个故事:一个男网友见了一个女网友,接着就相失人海了。这是一个貌似见光死的故事。

        人生在世,吃睡二字。睡于不睡,对于男女始终是一个问题。两个女人,可以逛街聊天互相睡;两个男人,也可以喝酒吹牛互相睡;而一男一女,如果不互相睡,那就只能谈文学了。

        我一直有一个小说的开头,是这样的:

        多年之后,老郑又回来了。我们在从前的小酒馆里喝酒,我说:老郑,我喝多了你可不能睡我。一觉醒来,四周空无一人。老郑还是把我睡了。我知道他再也不会回来了。我们互相亏欠的,终究两清了。

    • 醉生梦死

      2007年06月20日

        ·醉生

        我很少喝醉,事实上我很少喝酒。但奇怪的是,大约有半年的时间,我一直在搞尼采的酒神研究。你知道,我们总是在搞别人,而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被别人搞。

        其实尼采很有可能和我一样,是一个木讷内向的可怜虫,会因为羞涩不敢问厕所在哪里,而憋得浑身栗抖泪流满面。后来我把尼采放下,跑去上海喝了一场醉生梦死的酒,一夜间不仅搞明白了酒身精神,还找到了酒神:头一个是剑南春,再一个是竹叶青。

        上海是个好地方。上海有很多值得喝一杯的人。其中包括一个大美女。该美女最后被一群男人轮番抱回去了。没有人抱我,虽然我也喝多了。我喝多后原形毕露,基本特征是特别听话,让喝就喝,让脱就脱。但没人让我脱,所以我现在还隔着书本,继续搞那些几百年的死人们。后来喝得最多的一次,是在西安和一个老大哥一起。喝得很多,是因为他不会搞我;而喝得还不够多,也是因为他不会搞我。

        梦的最高境界,是你觉得你还一直醒着;而醉的最高境界,是觉得你永远不会醉。

        ·梦死

        我曾经做过这样一个梦:在梦里我感到死亡来临,紧张着微微发抖。当那一刻来临时,我无翼而飞,飘出了带拐弯的走廊,穿过窗户一直飘到高处,浮在一棵大树的顶端。我还有很多话没有说,给我爸妈和丈夫,但那已经不重要了。我在高处,烟波浩淼的城市在深处。没有神、没有鬼、也没有人。除了有些孤单,其它都不坏。

        梦醒后,我如获新生。死亡如此温存,我几乎都要向往它了。

       

    • 春风镇

      2007年06月20日

        有这么一位男人,在他太过漫长的一生里,只做两件事:爱女人,写小说。除此之外,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也不知道再有什么值得他去做。他写过很多小说,也爱过很多女人。为了能够爱女人,他不得不把她们写进小说里;而为了能够写小说,他又不停的爱上各式各样的女人。以至后来竟没人能够辨别,他到底是为了写小说而爱女人,还是为了爱女人而写小说。

        他把这些小说捆成一部巨大的书名叫《春风镇》。在这部书里,这些女人们有着奇怪的名字,住在一些有着奇怪名字的镇子的最高楼上。在夜里他合上书,打开窗户,跟她们仔仔细细的做爱。但天一亮,他就迫不及待的起身,在一张大大的书桌上,仔仔细细的写小说。他用细细的笔尖,描写着她们的曲曲折折、深深浅浅。唯有这样,才使他真正满足。他把这些小说拿给她们看,她们却只是将它推开,细细的笑着。这笑声真让他神魂颠倒。

        他的第一个女人是一个老妓女,她和恩客们在长长的竹椅上做爱,而他则隔着细密的竹帘从暗处窥看。后来他也笨拙的爬上她尖尖的屁股,顶顶撞撞,可却始终柔软着。当他终于精疲力竭的放弃时,她紧紧搂着他大笑起来,像一锅开水,奔涌的笑声飞溅在他脸上,他在她小小的乳房之间哭了。后来有一天,他酒气熏天踹门而入将她掀倒在竹椅上,凶恶的撕下她的下衣,又狠狠的抽了她两个耳光,想要强奸她。她瞪大眼睛惊异极了。当然,最终他还是没能进入。他贴着她的下体睡着了。醒来后就深一脚浅一脚的离开了。

        这个女人从来没有在任何一部小说中出现过,因此没有姓名流传,也没有人知道关于她的更多细节。只是在某部残卷里,有过这样一段描写,而且没人能断定它和这位女人确有联系:“我喜欢听她和男人做爱的声音。以至于那么多年,还想找机会再听一次 。那是一种弓弦被缓慢拉开的过程。然后,断裂了,当那声音空当当的下垂的时候,简直是一刹那就是百年的感觉。”

        与此不同,关于另外一个女人,却留下详尽的资料,最主要的依据当然也是这部《春风镇》。在这部小说里,他遇到这个叫花貂的姑娘时,她还只有17岁。她鲜衣怒马,一鞭子甩断了他的半幅胡须。那时这个男人已经老了,他们并不做爱,也不经常谈话。大多数时候她轻马长刀一骑绝尘,而他则挑一担书独自登高。后来这个姑娘在南海漫游半生,最后摔死在一棵参天大树下,传说那时她踞坐在高高的树顶看那本《春风镇》,但由于那本书太过巨大,把她拽下去了。关于这点,在后来的小说里,他并没有证实,只说她像“一片树叶般飘下来了”。所以有人猜测他并不爱她。有好事之徒曾尝试去寻找那棵参天古树,但那里已经被上升的海水淹没了。海水之上,空无一物。

        在遇到最后一个女人之前,他从未停止写作。他从黎明写到黑夜,甚至摸黑写。他并不需要灯光。那些文字像是他的兵卒,他只需一声号令,它们就能迅速到达每一处应该到达的地方。这支铁骑在黑暗里闪电般集结,呼嚣着踏平每一条大河、每一座城池,一直杀透这破败的人世,驰骋在群星的最远处,直至人困马乏,跌倒在尚未干透墨迹里,或者坐在高高的屋顶上,整夜喊叫直至清晨来临。更多的时候,它们劫掠那些注定到来、又必将离开的女人们,它逢迎她们,强暴她们,乞求她们又鞭打她们,她们就这样深居其中,不会衰败,也不会离开。它们就这样永远得到了她们,同时也永远忘记了她们。它们就在这样陪伴他,与他死生相随。它们就是他。

        他的最后一位女人是个有着刀锋般脸庞的绝代美人,一道眼神就能让他高潮。他不顾老迈、毫无廉耻的爱着她,他小心翼翼的给她讲述他的那些女人,并难以自持的为她写下无数诗歌。而她则在她高耸入云的宫殿轻狂的调笑他的贫穷、他的老迈和他无可挽回的衰败。她鄙夷那些热烈的诗章和他那些庸脂俗粉的女人,她形容她们“比我的脚趾尖都不如”,而那些小说也不过只是它如山的铁证。这个女人用她凄厉的美貌给予了他能奢望的一切。他不再写小说了。他开始配制千奇百怪的春药,装在千奇百怪的瓶子里供他们服用。他们常常一连十几个小时颠鸾倒凤缠绵枕席。有一次他梦到很久之前的那个老妓女,感到恍如隔世,恍惚间那些小说深处的女人们也远远近近,近近远远,像在梦里醉着,又像在醉里梦着。最后,这刀锋般的女人将他这部巨大的《春风镇》投入烈火,熊熊大火长久不熄。那本关于女人们的小说和那些隐匿在小说中的女人们,最终灰飞烟灭了。他轻轻栗抖着,感到自己正像一根羽毛般渐渐消散了。

        这位美艳的女人最终因春药中毒而死,而他却讽刺般的拥了有太长的寿命。时间让他不朽了。他肯定活了一千年,或者一万年。在这冗长的生命里,他唯一可做的就是等待死亡。在那些破败的年月里,已经没有什么人再写什么小说了。在传说里,那部最好的小说已经被写出来了。它非常巨大并且有一个古怪的名字叫《春风镇》。关于它的内容众说纷纭,有人说是描写了两大城邦间绵延百年的战争,有人说它写了一个庞大帝国的衰落,也有人说是有关人鬼仙三届的血腥纷争。当一方无法说服另一方时,他们就翻山越岭来找他求证。在认真的回忆了好一会儿之后,他才确定的说:不,没有这样一部小说,那不过是个传说罢了。

       

    • 新疆 新疆

      2007年06月20日

        1978年的秋天,我出生在新疆。具体说是南疆重镇喀什。后来的16年里,我都生长在喀什军区大院里。这个大院,直到今天还在。1994年我东迁至西安,从此再也没有回去过。

        我很少梦见喀什,只有一次,我梦见我回到军区大院里,回到我曾经住过的楼下。那是军区的团职营房,我家住在最靠边的最高楼。小时候,我常和一个叫江才宇的女孩,一起趴在朝西的阳台上眺望夕阳。那座山肯定远在百里之外,太阳在那里落下去时,漫天都是云霞,我痴痴的看着那些云彩,每次都感动的要哭。在梦里,我在楼下仰望半空里那朵朝西的阳台,脚下开出大片大片的鸢尾花。我躺在花丛里,知道那上面的早已人去楼空。

        除此之外,我再也没有梦到过新疆。16岁离开新疆的时候,我正豆蔻年华。后来我来到中原,念书工作恋爱结婚,12年过去了。

        我出生的新疆,不是汉人的故乡。可是我出生在那里成长在那里。我习惯那里的羊肉抓饭,习惯那里的葡萄瓜果,我梦中情人,也始终是一个挥舞着马刀的蒙面的沙洲王子。我习惯了荒凉、习惯了凶蛮,习惯了简单又热烈的爱情。在戈壁和群山深处,我舒展,舒畅,舒服。而汉文化很陌生。我对汉文化的节日缺乏理解,对汉语中的绝大多数意象缺乏感情。美则美矣,只和我无关。直到今天都是如此。

        我对我说的任何语言都缺乏感情。我的汉语能说到一级乙等,但这算什么呢?这种被称作“普通话”的语言,比中国土地上的任何一种方言都要低贱。我羡慕我的小姑,她蹲在田间的铁锨杆上大声咒骂另一个女人,那来势汹汹的方言,证明了她存在的合法性,证明她是这脚下的土地的至亲骨血,这边土地上所有的山脉所有的河流,每一寸尘埃每一杆笔直的庄稼,都是她的喉咙她的嘴。没有人比她更加理直气壮的生活在自己的家乡之上,没有任何另外的语言能让她如此口若悬河毫无阻碍,那片土地上的随便一个音节就能讲述她的一生。她生活在它之内。而我被抛弃在任何一种方言之外。我的生活像一句假惺惺的名人名言,不会在任何土地上生根发芽。

        我还会说德语。但它对于我来说,根本就不存在。

        12年后我坐在这里怀念新疆。那不是天山天池的新疆,不是葡萄瓜果的新疆,甚至是也不是高原雪山的新疆。它远离任何水源,远离文明,远离喧闹,远离人群。它在高处,在远处,在你不能触摸的地方。我无处可去了。中原不是我的家乡,西域也不再是,而我迅速的衰老,我要怎么安置这把骨骼,这具皮囊。

        那时候,我们骑着军马在海拔4000米以上围追野兔,在大雪封山时投喂快饿死的雪狼,有条凶猛的大河在屋后日夜奔流。天气好的时候,驱车到公格尔山下吃西瓜,山下小水湾里全是高海拔下深色的小花,从春到夏没完没了,一猛子扑进去,蜜蜂就得跟出你好几里地。附近有塔吉克牧民结婚时,我们带着食盐去贺喜,他们端出东巴吉,拿短刀剌着吃。这种食品是肥腻的羊尾巴肉中间夹一块温热的羊肝,沾着牧民的土盐吃,任何一个中原的姑娘都无法下咽,而我拿刀子剌着吃了16年。和缓的坡地上,全是旱獭洞。我们用土封住一边的洞口,然后用水灌另外一个,旱獭们奔涌而出,一头扎进洞口早已张好的口袋里,回去剥皮,可以做皮袄穿。当地的塔吉克都是围猎高手,他们不知道什么叫环保,什么叫联合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但他们祖祖辈辈都不会把动物们杀个尸横遍野。只有汉人才会一手雷轰踏整个洞穴,也只有汉人才会拿穿着皮草拍摄环保电影。

        没有人知道那样的新疆。我的小学下面是一个维吾尔族诗人的墓地。后来考证出来时,我们去帮助挖土刨沟,时常会刨出头盖骨。我那时想,这就是维吾尔族人的李白吗?后来他们修建了一件恢弘的清真寺,来纪念这位诗人。我曾偷偷去参观那些出土的诗集,全都是维文,我看不懂。是的,我不是新疆人。这是真的。我从来就不曾属于这里。我只是在这里生活,就像我将永远在中原苟活下去一样。

        这是怎样的新疆。塔里木河深处,曾经能够自生鱼虾,河岸边的胡杨林遮天蔽日,戈壁滩里有各种蹦蹦跳跳的蜥蜴,在深山的小水湾里,经常会开出一树天地洪荒的梨花。没有任何理由,就那么“在”那里。那时候,我觉得我也会这么天地洪荒下去,也会这样不需理由,这么理直气壮。可是今天,我怀疑自己存在的合理性,怀疑这人生。它很荒谬。它并不幽默,只是特别荒谬,从里到外,就是一个并不好笑的人讲了一个并不好笑的笑话。既不能阻止,也无法欣赏。每一本好书都在书写它的荒谬,每一个好人都在告诉你它的荒谬。中原如此烟波浩淼,如此无边无际,我总在癌细胞般的街道茫然失措,在汹涌扩散的人流里颠簸流离。这千疮百孔的城市,这冠冕堂皇的城市。

        不说了。不再说了。说出来就没了。

    • 故事

      2007年06月20日

        这个世界上,只有三种人:一种是主角,一种是配角,第三种是读者。前两种人都活在故事里,只有读者是真正在生活。一本故事里的主角也好,配角也好,如果没有读者,那她们就根本不存在;如果读者看完了,合上书,那她们也将不复存在。真正存在着的,只有读者,除此之外,一切都是假的。

        所以人生在世,也只能选择成为这三种人之一。有些人总无法避免成为主角,他自始至终的存活在故事里,什么时候倒下了,故事也就完了,如果故事没完,那他就连倒下的权利都没有。在这些故事里,主角总在遭受各种奇形怪状的悲剧。你知道,只有悲剧才能不朽。所以,他既不能不选择悲剧,也不能不选择不朽。这些人的一生,被囚禁的文字的牢笼里,被它们驱遣到幽暗的所在,遭受贫穷、失败、羞辱和绝望,他忧心忡忡、夜不能寐,困厄交加。就像故事一旦开始,就无法更改一样,他必须成为主角。先开始他只是质疑各种困苦的合理性,也感觉到这困苦的荒诞和不可理喻,他来回寻找各种细节,企图在这些细节上发现因果关系,但事实是,他只是在其中“发明”了因果关系。但这并不要紧,因为总有一天,他将会明白,他只是生活在一个故事当中,而这个故事如此强悍,以至于根本不需要什么狗屁因果联系,如果一定说有,那就是它必须成为一个悲剧。当然,这时候,他总是企图逃出这个故事,类似囚徒总是企图越狱。但是你知道,这就像河水与河岸的关系,他越是抱有希望,这个故事就越长,而故事越长,他就是越是无法逃脱。当然他也可能选择玉石俱焚的手段,他用自己了结了自己,迫使故事戛然而止,没了下文。而大多数情况他总是缺乏这样的勇气。他开始消极抵抗,毫不行动,企图让故事滞留在某处,最后无疾而终。但这更加可笑,如你知道,没有任何一个故事的主角,会自己主动走向结局。

        总有人把你送往最后的结局,最有可能的就是那些同样不可理喻的配角。从出现到消失,这些配角们都非常诡异。他们很可能突然出现,夺走你的童贞,又莫名其妙的抛弃你,再留下一个来历不明的孩子管你叫妈;又或者在某个街角跳出一个苍颜白发的老太婆,泪眼婆娑的抚摸你年少的脸,告诉你她就是你,她会在故事结尾处等你,然后又鬼魂一样消失在下一个街角,剩下你在空荡荡的大街道上找不着北。那些剩下的人,跟你说爱,说厮守,说天长地久,你被他们拉着手,跟他们回家,让他们进入,他们不可理喻的射精,高潮,他们有时深情有时倦怠,有时拥你入怀,有时离开。你不能理解这一切,这些配角的到来和离开,既缺乏合理性,也没有逻辑性。他们有的很好,有的很坏,剩下的不好也不坏。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为什么会遇到你。你总会询问他们,这时他们通常会叼一支烟,或者不叼任何烟,但答案总是一样的:不知道。每一个配角的任务,都是将主角引向那确定的结尾。他们并不知道这个,他们只是在漫长故事的某一章节出现,而在不远的另一个章节消失,就这么一章又一章,直至结局。他们不可或缺,正如你知道,只要存在两个人,就会存在各种悲剧。

        故事中的一切都是不可避免的,但读者生活在故事之外。她知道一切阴谋和陷阱,知道如何规避阴谋和陷阱,所以她在暖风中阅读着各种悲剧故事,在最后一页,她终于看到主角抵达早已料想到的结局,她轻轻叹口了气,感到无奈和悲凉。但她并不必这样。因为那个以她为主角的故事,和这个并无不同。

    • 四诗人

      2007年06月20日

        很久以前,诗人是褒义词,现在成了酸义词。诗人是个身份,而不是职业。很多人写诗,但并不是诗人,有些人不写诗,但从里到外却始终是个诗人。我也认识几个诗人,今天就写写他们。

        第一个是周公度。因为我算是和他比较熟。所谓熟,不过就是知道长相,听过声音,举手投足不用想象而已。除此之外,再也没什么了。江湖上有周公度这么一号,我猜测是因为他的情诗。对于骑桶人来说,爱情是“不可触摸的软体动物”,对于周公度来说,爱情只用“小心翼翼的相思”就足够了。情诗千古事,得失两心知。情诗只能有一个合法的读者,除她之外,其他的都是无耻之徒。所以我倒爱看他那些胡扯八道的文章,短、热闹、透着机灵劲儿,特别符合他的长相。我们同在西安,温柔在时,我们三经常吃饭。我的特别印象有两个,一是他很爱书,回回见面都手不释卷,有次他捏了一本很厚的书,大约是史奴比;第二就是他的脾气,既阴郁,又暴躁。

        第二个是伊沙。他算是我的语文老师,大学二年级时修过他的汉语写作课。按他自己的话说,他长得像“国营食堂的大师傅”。他嗓音浑厚(因为他是个胖子),口才也不错,在满是窗户的夜晚念诗,很有感染力。毕业后听说他也在学校闹了绯闻。在我们这种准女子大学里,这样的绯闻真真假假,司空见惯,没什么人当真。后来我看到伊沙自己在一首诗写到此事。传闻里,一女学生说他猥猥琐琐的向自己求爱,而她则严词拒绝、摔门而去。而在他的诗里,他非常忿忿,认为她还不如直接诬陷他强奸未遂呢,这样至少还显得自己像个男人。念到此处我捶床大乐。一个诗人犯混的时候,往往特别招人爱。他要是能再混点儿,混的再彻底点儿,话再少点,就更有意思了。诗人得有点流氓气息。

        第三个是普珉。我第一次读到他的诗歌是在清韵,它们又美又干净气象又大。后来得到了全本的《光阴的梯子》,这本诗集很有意思,顺着看,是一本书;倒着看,又是另一本书。普珉的情诗,很有李义山的意思,用他自己的句子形容,叫“隐秘而宽广”。八八年的《小安,小安》写的跳宕明亮叮当直响,而“银子”的第一首,则又深邃,又伤怀,又飘渺。你要是从小安开始,把书从后往前看,就越念越混厚,但却越念越轻,像一声叹息;如果从银子开始,从前往后看,越念越清澈,越念越直接,有纯粹的呼叫和欢笑。普珉的气质我很喜欢,像是全部光芒都指向自己,指向有限,指向小,好像一个封闭的梦境。他的诗歌里从来都是一个人,如果出现两个人,那肯定有一个是梦里的、故去的、虚幻的、回忆的、思念的,有时甚至连这唯一一个人都消失了。比如大雨,树木,麦子,水果,无论多么繁忙,都安静极了。

        第四个是乌青。乌青的诗歌曾经入选过清韵年终评选,但居然落选了。说到这个事情,我们都笑着无话可说。他的诗歌特别硬瘦,硬瘦到没什么形容词和修辞。他本人也非常硬瘦,个子很高,但完全没有肉,像个男孩而不是男人,话不多,还会害羞的笑。真他妈的。我背诵他的《永失我爱》,他立刻阴郁起来,那首诗他写在七八年前,现在他倒被自己的诗磕伤了,真是诗成吟咏转凄凉。他就是那种即便不写诗,也始终是个诗人的人。我们并不熟识,因为工作相识相见,相对于人,对他的诗歌我可能更了解一些。

        本来是四诗人,可是我得写另外一个人,这个人叫史竞舟。她是我见过的最戏剧性的诗人。她的诗歌没什么人能看到。但是她能写很好,她曾经用手机短信写过很多诗发给我,但后来换手机,丢了,她自己也没有留底。记得她写过一手很牛的诗,意思说她是个多么爱干净的人啊,但人的分泌物那么多,人之本身又是多么的肮脏。这首诗已经没了。她自己也不记得确切是怎么写的了。关于这个人,我有很多话可以讲,但我却讲不出。我经常想,我很可能不是我,而是她。像她一样,吃的很少,睡的很少,呼吸浅薄,尘缘浅薄,看过一些书,爱过一些男人,长长短短的发过一些呆,再为这些生活过的日子和这些日子里的生活,写下一些短短长长的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