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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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
2007年11月24日
今天早上,我作了一个白日梦。内容是这样的:
今天早上我醒来,看了看镜子,觉得自己很糟。所以我洗漱好,去彩票点买了一张彩票。我刮开开奖区,上面写着:恭喜,您中了五百万元,免税。
就是这样。我就有了五百万元。在接下来的一天之内,我就把它全部花了出去。
首先,我到了耳东陈的单位,把一叠钱摔到他的妈妈桑面前,把他赎出来了。可怜的孩子因为贫穷,把自己卖了。这花掉了我们五十万元。其次,我给我四个爸妈一人开了个50万的医疗专用户头。鉴于我爸妈已经有了一所大房子了,所以我给我爸买了一辆车,他一辈子都喜欢车。如果有辆车,他早就提着箱子离开我们了,这花了我50万。最后我给我姐买了一座大房子,就在我父母楼上,这花了50万。
剩下的这150万,我想买一套房子。但我不知道要在哪个城市买。于是我拿着这150万站在街上,茫然若失。这时突然有两个十几岁的男孩,上来打劫我,其中一个拿着一把枪,抵着我的肚子,说:臭婊子把钱交出来。我把钱递给他们,说:小心你的用词。另一个边点钞票边说好吧,反正我们拿到钱了。于是这两个孩子就把这150万抢走了。最后我空着手回来。坐在床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这一切简直荒谬死了。
我就这么对着镜子空坐着,茫然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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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虚是一个生理问题
2007年11月24日
最近我经常感到空虚。它是这样的发生的:我在上课,视线正前方是学生们,而右方是一排宏伟的窗户。窗户外,是飘渺的浮山。浮山是一带小山,就像崂山一样。在这里,崂山更有名些,但浮山离我更近些。事实上,这个校区就坐落在山海之间:北面是浮山,南面是大海。事实上,南面的大海里,也有一座岛屿,四面环海,在西校门站着,能清楚的看见远处海面上飘渺的岛屿,我觉得那座岛屿更该叫做浮山。
不管怎么样,事实是这样的:我在讲课,右面是窗户外是飘渺的浮山,于是我的右脑开始感到空虚。这空虚感如此强烈,让人挥之不去。
平时我除了上课,有固定的事情要做:比如值班,改作业,写教案,出考题,指导论文,看专业书等等。这些是稻粮谋,不甚情愿,但比较世俗繁芜,总要好的多。但除此之外,我很少有什么精神活动。较之少年时期,我现在很少看书,除非是朋友写的,或者是翻译的,或者是推荐的,当时捧场读上一读。好在我的朋友,个别除外,大多不甚爱看书——这对我越来越重要了。
看电影,也是一段一段的。有点跟谁怄气的样子。比如看库布里克,其实是想看看凭什么他遮蔽了那个年代,搞得像悉尼卢曼特这样的导演屈居二线。只看了一部《奇爱博士》就承认,库布里克的情怀确实更广大,也更关注现实,当然手法更多。也只这样。别无他想。
很久之前,我还一个劲的鼓励史竞舟,多写多写,她的那种语言,那种感觉,不写可惜。现在我完全改变了看法,我并不觉得可惜。就像《心灵捕手》里的男主角,他并没有献身数学。就是这样。我甚至想,史竞舟可以这样一只生活下去。她从来就没有活在我的期待中,也不会,也不必。当然她更不必生活在诗歌当中。她的诗充满痛感,事实上并不该有人真的爱上这些诗歌。爱上它们等于爱上生活的痛楚。而这些痛楚,并不具备观赏性,或者消费性。它们甚至是不该被目睹的。长久以来,我都陷入一个对诗歌错误的理解当中,那就是我把诗歌当作审美对象。。就像我最近读到张继的《枫桥夜泊》,它是这么说的:
月落乌啼霜漫天
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
夜半钟声到客船
越读,越虚无。没有一个字不虚无。那夜,那江水,那钟声,那月亮,都不是真的,这他妈的写的就是最虚无的梦境。读完一遍就不能读第二遍。我恨我曾经背熟了这首诗,所以把它掏空了。开始忘记,才开始懂得。我们都曾在那船上,只是彼此不能给予一点安慰。
当我还年轻时,曾经相信过很多事情。比如真理,比如文艺,比如爱情,比如朋友,比如人们,比如将来。现在不了。我并不相信这些。我只是知道它们都还存在,而且都活的很好。但它们并不给我安慰。它们只是装点着我的生活,像蔬菜,或者工资条。我还记得大学时,常在书本里找答案,记忆最深的是《生与死的对抗》,这本书里解释了文艺的起源,即对死亡的恐惧。人们用文艺来建筑堡垒,企图在死亡面前保留少许颜面。而如今,生活告诉我,在死亡面前大家都颜面无存。一切都会灰飞烟灭,所以今天我看来,文艺有着一种古怪而诡异的面孔,就像沙上建城,我们都在潮水到来之前欢欣鼓舞。如此而已。
朋友也是这样。我甚至开始刻意的规避他们,特别是那些爱看书勤思考的人。他们真可怕。写点什么的次之。不写不看的是为上品。我更爱那些不停恋爱的女人们。她们身上热腾腾的蒸汽,是世界的动力。我爱她们的俗不可耐,爱她们的短浅轻薄。像是阿尔莫多瓦的基卡。
爱情,我见过。最庸俗的消费品。它的罪恶在于打开了你所有的欲望。我曾和小史聊起过,爱情貌似无罪,但它与生俱来的欲望,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一个女人,最完整的时刻就是处女时期。不是因为身体的完整,而是因为身体的完整而阻绝了欲望。这种欲望是占有,表达,性,物质,嫉妒,报复,是自给自足的结束,是自此开始源源不断的身体和情感的欲望。这一点,从来就是贴在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却以讹传讹,恶作剧般的被歌颂者,赞美着,维护着。真让人恶心。
将来肯定存在,只是我确定它不会更好。我没什么证据,我不想跟你争执。因为这毫无意义,因为你和我一样,都活不过这个世纪。两个死人的话,想必你我都不必在意。多可笑啊,我曾相信过将来会好一点。我确实老了。老到我已经不再抱有幻想了,比如幻想我能体面的活在一个完整的世界里。小史说的很好。她说她爸爸“六十三了,他还能有几年。”是啊,真没几年了。事实上我还不到三十,他们说的黄金时代还没到来。是啊,就算它真的到来了,我真能在那时找到黄金吗?它们值几个钱?杜拉有句名言,说她如果不是作家,那就是妓女。她恐怕衰败得比我还早。李敖也只爱十六七的姑娘——他衰败的恐怕更早。
是的,当我衰老时请你们也这么对待我。不要停下来搀扶我,不要放慢脚步等待我,请你们在我面前一跃而过头也不回。这就是我所有应得的。所以我对老年人更残酷。我不但要从他们身边一跃而过,还要回过头,嘲笑他们,诅咒他们:你们完了,彻底完了,你们连翻本的机会都没有了,一群失败者,尸虫的食物。
有个学生塞了一封信在我信箱里,问我他想退学是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来问我,也许我看上去吊儿郎当,像是会支持他的样子。当然,我一言不发。如果他想知道我的态度,这就是我的态度。他在一个周末的晚上,站在我上下班必经的走廊里,戴着眼镜,样子很单薄。天阴着,到处都是潮气。我一言不发,跟他擦肩而过。如果他需要回答,这就是回答。没人能帮助他。不要指望谁能拯救谁。在这个世上,人人都是朝不保夕,谁有能力拯救谁,谁又有权利拯救谁?书本不会,知识不会,金钱不会,贫穷更不会。一无所有并不代表着能理直气壮,饱读诗书也不会让你感到充实。所以,就去生活吧。别管怎样生活,只要生活就行了。没有什么浴火重生的童话,就算你饱偿人世的辛酸,也未必让人写的出半行诗句。就是这样。没有更多。
每个冬天我都日夜难熬,我生在秋天,并将死在秋天。我要死在耳东陈之前。当然,我们要白头偕老。但我要死在他之前。我嫁给他,因为他家有长寿血统。我曾跟耳东说,如果他死在我之前,我发誓要把他从坟墓里掘出来,让他不得安宁。我跟他说这是因为爱。当然,他和我都不信我的这套鬼话。我们都知道,一个人面对死亡需要太多勇气。我是懦弱的人。我不行。至于他行不行,横竖不关我事。
空虚是一种生理问题。如果吃饱,穿暖,睡足,基本上就能充实。我嫁给耳东陈时26岁,不算年轻。但心智晚熟。那时我很懵懂,不知道为什么嫁他,怕自己反悔,所以告诉自己:无论怎样,记住,你肯定是爱着他的某一点。就是这样,我说服自己顺利的嫁给他了。但至于是那一点,我一直没明白。婚后大约两年,有一次我问耳东陈:你感到空虚时怎么办。他回答说他很少感到空虚。我又追问他:你感到悲伤,迷惘,心虚,郁闷,不爽时怎么办。他想了想,回答说:睡一觉就好了。我当时就知道了:我就是爱他这一点。对于他来说,一切问题,都是生理问题。
一切问题,都是生理问题。——这是个老实人的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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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班长·旗帜
2007年11月16日
首先,全文转载温柔老班长的博文,大家起立:
我的小猪宝贝
11月9号23:39,终于见到了我的小猪宝贝。重6磅15.8盎司(3.17公斤),身长53厘米。天生一头乌发,可爱小脸,小嘴唇线分明象只菱角,照顾我们的护士爱煞了她的小嘴巴
妈妈端详半天,说长地很好,以后是个小美女
昨天回医院check up,医生说各方面都excellent小家伙出生就皮肤光滑饱满,胖胖的,小脖子已经能竖起来,小腿蹬踢特别有力,老妈老爸都觉得稀奇,我们小时候要3、4个月才能这样,老爸一个劲说先天真好
昨夜里喂过奶后,她在我臂弯里睡着了,居然咧嘴笑了两笑,那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笑容了。生产之痛,在得到这样一个宝贝之后,也就值得了。*****************************************************************大家鼓掌,祝贺。请坐。
我说两句:同志们,一面旗帜倒下了!
老帮主恐婚恐生、单身主义、女权主义的言论声犹在耳。可见领导最他妈的靠不住,尤其是女领导。
旗帜的作用是无穷的。一面旗帜就是一种可能性。最怕条条大陆都通到罗马。老班长,你都投降了,副班长小亢也在家抱儿子,阵地上只有我。亲爱的老班长,四面楚歌十面埋伏十八街的大麻花,我怎守的住!
当然,我能想到最酷的事,就是背着襁褓里的儿子去当土匪,江湖上是这么描述我的:背着襁褓的女土匪(比背一火箭弹还牛)。儿子长大了,继承了土匪这一很有前途的职业,娶了一个我死看不上眼的野丫头(因为她比我漂亮比我野)。
但,但但,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发生的是:从小他就和他爹耳东陈一起挤兑我,批评我的梨形体态和烫焦的卷发,考不上重点高中,早恋,裤裆掉在脚面上,学美国人fuck过来shit过去,天天逃学打暴力网络游戏,纹身,抽大麻,找妓女去开苞——
娘呀,我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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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都不算爱
2007年11月13日
人生有几种最爽的感觉:伸懒腰,睡懒觉,那啥,再就是朋友围成圈,吃喝玩乐虚度人生。但青岛的朋友,却围不成一圈。原因是年龄。三个女人,加上三个男人,却凑不成六个,而总是四个。因为一旦凑成六个,就有人要当叔叔了。
我的两个朋友,一个找了个大八岁的男友,今年35,有婚史,有房有车;另一个找了小八岁的男友,今年20,才初恋,还花家里的呢。你说说看,这个圈子怎么围。说实话,我是三个当中脑子最怪的了,都老老实实找了个同龄人。她俩是典型的良家少女,情路居然如此新潮。左耳是:他催着我结婚,但我觉得不够爱他(省略5000字);右耳是:我爱他,我想结婚(省略5000字)。女人确实麻烦,所以男人都去同性恋了,我不同性恋,也是觉得女人太麻烦了。
爱其实很简单:是爱非爱,就这么简单。复杂的是占有。想占有就要势均力敌。年长的,阅历是利器;年少的,青春是利器——人家手握利器,占有起来就有难度。但这和爱已经没关系了。小史说不想占有的感情,就不是爱情。我不同意。那我爱树叶,也没想搬回家去;爱阳光,也没想摘下太阳;爱大海,也没想把它喝干。但如果这都不算爱,那还有什么可期待?肯定有这么一个人,你爱他,就像爱树叶,阳光和大海。肯定有这么一个人,你爱他,是因为他就是树叶,阳光和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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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01
2007年11月13日
办公楼三层靠西的阶梯教室编号为A301。周一到周五上课,周末用来开讲座。但这都不是它最好的时光。它的好时光是在晚上。
这里的冬天萧索的出奇,下午5点,太阳落山了,7点商店关门,8点公交收车,一到9点万籁就俱寂了。海滨一线,除了1万一平米的高档公寓,就是2万一平米的豪华别墅。没有热气腾腾的小馆子,和馆子里高声争执的兄弟,也没有饥寒交迫的爱情。
我怀念兰州。大桥下肮脏的河水,懒洋洋的穷人,深夜大街上晃悠着的人影。我怀念西安,如果想清楚了,在一条街上,就可以把历代珍宝一顺溜全他妈的烧了。我怀念新疆。乌鲁木齐。喀什。
喀什真是各好地方。有一阵子,我家的后窗正对着露天电影院的大银幕。那时候放一部结婚的电影,里面有谢圆,马羚,一个中学男教师和一个电台的女主持人,名字想不起来了。小叮当。还有一个关于床垫的喜剧电影。我姐的枕头上曾经趴过一只蝎子。热天午后我把长头发剪掉了。我和谁一起,把隔壁幼儿园院子里的梨树爬了个够。我们在军用罐头盒里煮青梨,很难吃。我想把大院里阿一个小女孩掐死,原因忘了,但愿望很强烈,至今还记得(我的暴力倾向的初体验)。但最重要的是,在新疆,夏天,我们11点在楼下打羽毛球。
一个早睡早起的城市,像一个早睡早起的人一样,真让我无法忍受。我恨这个城市。横平竖直的空气,让人想杀心顿起。如果有一天,我,早睡早起,靠,那我肯定是把灵魂贱卖了,假如真有灵魂这档子事的话。
跑题跑题,说说A301。
每个夜晚A301都有节目。大多数是电影。那场景真感人。天冷了,还没暖气,人们挤在一起,看电影。电影多数都很难看。有韩国的,搞笑完,就是煽情,煽情完,就是病死一个人(或者女孩流产),哭一场。或者是美国动作片。前天晚上是罗德里格斯的《恐怖星球》,边看边骂,边骂边笑,断肢脓液四处飞溅。
不久前的一个星期,是校园剧团演出,前后两场。我喜欢话剧,甚至超过电影。学生们在极其简陋的条件下,极其业余的演出。第二场时差不多只有我一个观众。有主旋律的,赞扬学校的助学基金政策;有纯搞笑的,调侃大学生活;有很纯情的,永远是和系花的情感纠葛;也有很深沉的,改编《物理学家》(当然一塌糊涂)。
我爱上A301了。最近我总是随便的爱上什么东西。那些破烂的电影和话剧。散场时约9点半。我从A301往风雨飘摇的单身楼走。天地漆黑一团。风强劲的吹过,树叶们一呼百应。我感到自己微微颤抖着,正扶摇直上,像是那些树叶中的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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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逃脱:《热天午后》
2007年11月11日
复习《热天午后》是因为两部影片:《十三罗汉》和《局内人》。《十三罗汉》里各大影帝合伙欺负我家阿尔·帕西诺,真令人气愤;第二是《局内人》里的警察对抢匪说:你逃不出去的,你看过《热天午后》对吧。
《热天午后》有几种看法:一是看美国70年代的美国社会现实;二是看一个生手抢劫银行未遂并被逮捕的故事;三是看为什么艾尔·帕西诺是个伟大的演员;四是看什么才叫好电影。一二我就不讲了,很容易看出来。说说三四。
电影结尾的演员名单按照如下分类出现:the bank, the law, the family, the street,这就是整个故事:Sonny和伙伴沙尔胁持人质抢bank,the law将其重重包围,people in the street声援sonny,the family劝诫sonny,最后sonny被捕入狱二十年。就完了。这个抢银行的故事,既不高科技,也不高智商,既没悬念,也没暴力,根本就不像一个抢银行的故事。但这个故事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而成的。看完整个电影,你不得承认一个事实:扎实的叙事是一个好导演的基本能力。所以虽然本片导演Sidney Lumet的名头没有那啊啊啊啊啊啊啊么大,但他无疑是个好导演,不玩剪接,不玩结构,不玩蒙太奇,不玩动画特技,从头到尾,靠的就是硬功夫——老老实实的讲故事。
这个故事的确是关于一个银行抢匪。但分隔一下时间,却发现绝大多数时间里影片的重点,是在表现sonny这个抢匪是完全无害的。他既没计划,又没经验,也决不会杀人,他参加过越战,战后努力挣钱养活他并不爱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帮父母付房租,想赚钱给爱人变性。他只想好好的生活而已,并不想伤害任何人。事实上,在影片的每个细节,都能看到他是如何避免伤害他人,特别是对待银行的人质,有时都把人看乐了——抢匪不该是这样的。他一直努力作个好人,却无法避免的成了一个抢匪。
电影都是比喻。而好的电影,其本体就是喻体。
比如表现心灵的无法沟通,《迷失东京》就干脆把剧组搬到东京:心灵的无法沟通,图解为英语和日语的无法沟通;两人心灵的契合,表现为别人说的都是外语,只有两人说的是同一种语言;枯索的生活,图解为枯索的酒店,其中人人都互为过客;生存的陌生感,图解为生活环境的陌生。所以东京和酒店,特别是一家东京的酒店本身,对于一个美国电影,就是巨大的隐喻。你想想看,如果在美国本土,这种主题,该花费多大的力气。
又比如表现一种生存困境既:被生活围猎,焦躁,孤立无援,试图解决却无法解决,试图避免伤害却无法避免伤害。这种生存困境,在《热天午后》直接图解为一个抢匪被警察围困,天热得要死,空调还没了。他的爱人只想离开他,他的妻子只长了嘴没长心,他的父亲抛弃了他,母亲爱他却完全无法理解他,也帮不了他。大街上的人虽然声援他,但实话说没什用。
他的这种生存困境,在电影里有一个镜头,看得心碎。那就是在银行外,他被密集火力瞄准,于是大喊:put the fucking guns down !!!! 他在喊,人群在喊,警察在喊,记者们在骚动,警察的直升飞机哗啦啦的低空飞行,真是一段小高潮,之后紧接着一个直升机上的航拍镜头(摄影机所在的直升飞机在地上的影子清晰可见):银行门口他身形渺小,一个人在歇斯底里的喊叫。牛啊。
当然,这是看电影的逻辑,而拍电影的逻辑,是倒过来的:是先看到这个故事,觉得有意思,然后用镜头把它讲好。第二种办法是先确定一个主题,再琢磨出一个故事把它装进去,说实话,有点像包办婚姻,就算恩爱圆满一辈子,也有点侥幸的意思。所以像《通天塔》《撞车》这样的电影,只可看,不可学。第三种办法是像《天边一朵云》那样,从喻体到喻体,也很好,我也很喜欢,但得损失观众。而电影拍到没观众,明显不是正路。
事实上sonny从未想伤害谁:打劫银行的同伴临时变节,他让他走了;他也尽量照顾人质。但事实上,他抢银行这件事,就已经伤害了人:在银行外袭击他的男人(其女友是银行职员被扣为人质),银行职员气喘发作,银行经理心脏病发作,警察也被大家围攻,更别说善良无辜的沙尔最后还被打死了。但这是没办法的事,世界太拥挤,大家都是狭路相逢。哪怕你仅仅想杀掉自己,也会顺手伤到别人。伤害无法避免。
鉴于伤害无法避免,所以如今的电影里,都是狠角色。没人当好人,因为没人能当好人。人人都知道,狭路相逢时,暴力是唯一的解决办法,像《洛城机密》是Exley最后还是一枪崩了那个警中败类。这个世界用常规的办法是没法解决的。所以人人都知道sonny该怎样逃脱——杀人质呗。像《局内人》这样,也没杀人质,也没伤警察,也抢到钱了,也逃脱了,还顺便惩罚了二战罪犯,而实现的手段那么不可能——就待在银行的墙壁夹层里?银行管理太松懈了吧?!没人会真的以为sonny能逃走,他自己都不信,他甚至写了遗书。生活是一柄利器,只看他如何被宰割而已。
影片里阿尔·帕西诺的表演真是锦上添花,特别是他走出银行大喊“put the fucking guns down !!!!”那段,第一遍看high了,那身段,那眼神,那嗓门,啧啧,绝了。到了看第二遍时,唉,心软了,心酸了,心疼了。
另外一个细节是艾尔·帕西诺的一条手绢,他在银行门外呐喊时,手里的那条手绢。在港片《暗花》里(我最喜欢的港片),梁朝伟出演的警察也手绢不离手,也是大热天,也是满脸汗,也是被围猎。我猜梁朝伟是受了艾尔·帕西诺的启发。不过没什么证据。虽然手绢的尺寸出奇的相近。但我真没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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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疯了:《Birdy》
2007年11月06日
烦一个人是有原因的。我一直烦尼古拉斯·凯奇。不管他演什么,我都看不下去。所以这部《Birdy》,迟迟才看。
在《Birdy》里,尼古拉斯·凯奇出演Birdy唯一的朋友艾尔。艾尔在电影里有两个基本造型:一个是在越战前,他是一个快乐荒唐的小青年;第二是在越战中,他的脸被炸碎了,出境时始终包着大半边脸。这结果有二:一我看完了片子,二我终于发现他的讨厌之处了:一是他的脸,二是忧伤的眼神,他那闻名于世的忧伤眼神只堪“如丧考妣”四个字来形容,看一眼,就他妈想上去跺几脚才过瘾——敢跟我家艾尔·帕西诺比眼神,靠,也配。
好在他即不忧伤,也不常露脸,所以我认为《Birdy》是尼古拉斯·凯奇演的最好的电影。演Birdy的演员身材很好,身体语言也很丰富,好看。导演也很好,特别是那几个飞鸟视角的镜头,特别漂亮。
当然,最好的是剧本。 剧本的好,好在改编自同名小说。改编自小说的电影剧本,很少会出大问题。说到底,电影是艺术,需要文学基础。所以张艺谋的电影,只要好好的改编小说,问题都不很大,一旦没了好剧本,他就等同于一个MTV导演了。当然,《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改编坏了,但《布拉格之恋》的坏和《十面埋伏》的坏,还不在一个档次上。
剧本的好,好的很玄乎,最后一个镜头才呈现出来的。影片结束前5秒,Birdy从屋顶飞身而下,我以为就这样结束了,心想这他妈的算什么破电影?!但结果是还有一个镜头:Birdy安稳的站在下一阶屋顶,抬头问赶来的艾尔:what?让我评选电影十佳结尾,《Birdy》绝对算一个。试想这样一个结局:Birdy飞身而下,艾尔大叫一声奔过去往楼下看,发现Birdy血肉模糊的摔烂在地面上——这他妈算是一个什么电影呢?
就是这个结尾的好。它指出Birdy没疯,也没偏执狂,他始终很清醒。人人都以为他疯了,艾尔也差不多认为,连我都差不多认为他疯了。但导演在最后一个镜头交待清楚,他很正常。但如果他很清醒,那他一直神叨叨的做鸟状,算是怎么回事呢?再明显不过了,就是一个本能的反抗。
艾尔和Birdy曾是一对快乐年轻人。艾尔乐天,荒唐,冒失,而Birdy更温和,腼腆,内向。Birdy爱鸟,很正常,他只是个大孩子而已。他最爱的鸟,并非老鹰夜枭之类的,而是一只柔软的小黄鸟。这是人物性格的外化,体现他的温柔,敏感,内向的性格,和这小鸟一样。 接下来有两场戏,至关重要,一场是他们在街头追狗,一场是小黄鸟差点被猫吃了。
追狗这一场,是艾尔和Birdy为了弄点钱,帮着一个混混追街上的狗,街上晃悠着的狗们被围捕后,全都被送到一个屠场电死,血淋淋的剥下皮,然后被砍碎卖掉。镜头很血腥。两个孩子又怕又惊又怒。初看之下觉得很怪,干嘛写这么一场十三不靠的戏,跟鸟也没关系,跟什么都没关系。紧接着这一个场,就是一只猫溜进屋子,差点把小鸟咬死了。
等看完了翻过头再看,就看出来了这两场的用途了。当时整个社会气氛,就像个一个大屠场,街上的孩子们像狗一样被围猎、被追逐、最后被送去一批批的死掉,Birdy最早本能的感受到这隐约的恐怖,因为他最柔弱,也最敏感。整个影片里,Birdy在越南战场只有一场戏,是以一个鸟的视角来的,先是低空飞行,越过尸体和战火,最后高高的飞起来,把极端恐惧的Birdy扔在满是战火和尸体的人间地狱里。回忆到这里,Birdy哭了。
而艾尔,在战争中毁了脸,他愤怒,打架,怒骂,他知道自己被毁了,但不确信是被谁或者被什么。他不断的和Birdy谈话,Birdy始终不开口。直到艾尔说出以下这些话:“birdy,我俩都完了。我们从未掌握过我们自己的生命……我觉得我们像没人要的狗,记得吗?……当炮弹打倒我脸上,我能闻到肉烧焦的味道,我不能触摸伤口,什么不知道自己的长相了,这些绷带下还是不是我,或者变成军队屠夫的长相……Shit!他们的世界有什么好!我们就呆在这不走了,你是对的,我们就藏在这不跟任何人说话,常常发疯,爬上墙!吐口水!拿屎丢他们!”
这番话后,Birdy突然开口说话了。艾尔之前说了那么多,Birdy都不理他,因为他觉得艾尔说的都是废话,自己没话跟他说。这段话一出,说出了核心,所以Birdy说话了。Birdy在大多数时候,没有台词,只靠肢体语言表达内心。他内心深处的创伤和他真实的想法,是由艾尔的口一步步说出来。
Birdy在医院里的种种行为,并不是发疯,而是无声的抗议,是谴责:人的世界太他妈荒谬了,老子没话跟你们说,不但不说话,人我也不当了。所以他日夜看着那扇窗,日日夜夜想飞离这荒唐的人世。
Birdy想当一只鸟,这希望越是无望,也就越是反衬出这个世界的癫狂。两个孩子的少年时光,全都在血光里、在死亡里、在战争里被毁掉了。所以当艾尔出发去越南时,Birdy的小黄鸟一头撞在玻璃上自杀了。孩子们的好时光死了,一去不复返了,希望破灭了,一切都被毁掉了。 所以,最后的结尾,当然必须是那样的,否则,Birdy就真成了疯子。但事实是,疯掉的是这个世界,而不是这两个孩子。
《Birdy》和其它反越战电影有很大不同,比如《生于7月4日》。要我说,更深刻。它不是依靠展现战争的残酷场面,或者战后归来的失落,来谴责越战的,在《Birdy》里战争场面就那么三四个镜头。它的立足点在战争对人精神层面的摧毁。它不是理智的、思辨的,而是强烈的、本能的。这就是《Birdy》的深刻之处。它摧毁的不是人的信仰,不是国家荣誉,不是民主,不是理智,不是这些行而上的东西,而是直指人的心灵,这心灵创伤一点愈合的可能性都没有。所以《Birdy》的主角birdy不是一个侃侃而谈的社会批判者,而只是一个敏感柔软如一只小鸟的大男孩。他没有说什么大道理,甚至很少讲话,但他的情感曾是完整的,饱满的。他爱风,爱大海,爱过山车,爱刚出壳的雏鸟,爱自由。但战争毁了一切。比较《生于7月四日》,同样是讲一个青年的越战噩梦,《Birdy》这种抛离了理智的思考,直接入手展现心灵创伤的手法,明显更胜一筹。另外,看了太多战争里的人和事,我成了一个无条件反战者。战争的结果永远是负数,还没处补偿,是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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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腿就唱:《雨中曲》
2007年11月01日
在这一类电影中,凳子总会跳上去人,沙发总会被踩翻,台阶总被毫无目的跳上跳下。在这样一类电影中,男人都是硬顶礼帽、格子纹西装并一根手杖,女人都是短发圆脸、丰满圆润而且不管男女,开口一笑,就能露出20颗牙齿,都是张嘴就唱,抬腿就跳——是啊,这就是歌舞片。 我最爱两种电影:动画片,歌舞片,这恐怕对电影最初的记忆有关。当然,红色经典也不错,但我只喜欢《柳堡的故事》一部:副班长李进很帅,插曲《九九艳阳天》也很好听,所以,当副班长和战友们在艳阳天里帮老乡休憩房子时,他一仰小脸,开唱:“九九那个艳阳~天哪呦~”,吗呀我的心都酥了。本来是黑白片,突然之间银幕好像都被大艳阳镶上金边儿了。更难能可贵的是,歌曲的内容是一个十八岁的哥哥和一个名叫小瑛莲的情事。所以,你想想看,一个帅的迷死人的解放军,穿着白衬衣,在9月的高天下,边劳动,边唱着淫词艳曲——你教我如何不爱他?
其实仔细看看《柳堡的故事》的这一段,也是歌舞片的形式。对歌舞片的最初记忆都是类似《出水芙蓉》《翠滴春晓》和秀兰邓波儿系列的片子,当然,不能不提《雨中曲》(singing in the rain)。
五十年代该是美国的黄金时期,战争结束美国成了老大,本土又没什么损失,天下太平歌舞片盛极一时。复习了一遍《雨中曲》,真是唏嘘,想想那时的演员,真是很奢侈,Donald O’Connor在摄影棚的那段单人滑稽歌舞《make them laugh》,整整4分钟啊镜头里就他一个人,Gene Kelly也只能露一后脑勺。除此之外,就是Kelly那段经典的《singing in the rain》,也整整四分钟,这段的好,得比较着前面O’Connor,Kelly和 Reynolds的那段《good morning》一起看,才能看出好来。Kelly真是红的有道理,按今天的说法,他是文戏武戏都拿手,尤其难得是他舞蹈里的抒情气质、浪漫气质,一颦一笑都是戏,手舞足蹈都是情,那段雨中曲,如果是换了O’Connor,至少打5折。
歌舞片的强项在于抒情手段。那时的电影里,一男一女谈情说爱都用唱的,唱的再肉麻都不砸戏,不比现在,爱情戏难写的要死,所以大家都用哭的,砸的,或者干脆打的。现在当然也有唱的,比如《新白娘子传奇》,我一看他们张嘴,就笑的跺脚,太蠢了。
后来看伍迪·艾伦,也乐,坚信他是我的同好,有歌舞片情结。《安妮·霍尔》里安妮在酒吧唱歌那一场,灯光,音乐,镜头,色调,多歌舞片啊。《人人都说我爱你》就更别说了,大厅里那没头没脑的一段歌舞,大桥下和前妻跳舞那一场,纯歌舞片场景。《子弹横飞百老汇》里的那个嗓音难听的浅薄女演员,跟《雨中曲》的林纳拉蒙特简直是如出一辙。《岁月留声》小提琴只配给爵士号伴奏。《甜蜜与卑微》就更别说了,吉他一响,心就碎了。或者你不熟悉伍迪艾伦,但看看成龙早期的武侠喜剧,一场打戏里的节奏,跟歌舞片真是如出一辙。或者是迪斯尼早期的《米老鼠唐老鸦》(我的最爱!),典型的歌舞片音乐设计,角色都很少说话,背景里爵士音乐一直奏着,高兴时米老鼠还上来跳一段踢踏舞。哈哈。非常可爱。《可爱的大脚》不就是按着歌舞片的套路弄出来的,可惜音乐太现代了,没了50年代那种爵士钢琴爵士号的调调,逊色太多。
歌舞片最能体现美国式的浮华。《雨中曲》后半段的那段小演员辗转百老汇,单人舞,群舞,有双人舞一场,还都离不开舞台剧的形式,但那个景致排场,不要说在那时,在今天也算得上奢华,再看《出水芙蓉》最后那场宏大的水上表演,简直有点天上人间的感觉了。
《雨中曲》作为一个歌舞片的难得之处,在于它不仅抒情,还讽刺。对象是整个娱乐业,包括Don的起家,浮华的女星,从默片到有声电影间的电影业。最精彩的部分是现场录音那段,(我都快看烂了)。那个导演的台词,真把我笑傻了。他对演员的所有的要求是:There is a microphone, right there, in the bush!----- now talk into the bush!哈哈,那一段真是太精彩了。因为默片时代,根本不存在现场录音问题。也能看出来,电影的技术进步,还真是够呛。就一个现场录音问题,真是笑料百出。 后来看到伍迪·艾伦的《子弹横飞百老汇》,总觉得有《雨中曲》的影子,不过更多了伍迪·艾伦式的尖酸刻薄。但是像《雨中曲》这样的歌舞片,不能强求。歌舞片毕竟以娱乐大众为目的,不可能有太多的思想性。所以歌舞片就有一个缺点,就是无法车轮战——连续看上两部以上的歌舞片,就有点想吐。
歌舞片时代,女星们的腰很细,肩很宽,胸部很尖,卷发一丝不乱,泳装都是平角的。好女人都穿着优雅的裙子,坏女人都挂着长长的珍珠项链:浅薄的,穿一身粉色皮草;阴险的,穿一身黑色皮草;不良的,穿一身绿色皮草——但永远都是皮草。那时候,男星们都身轻如燕,轻轻一跃就能跃上桌子,或者路边的灯柱,他们会看着爱人的眼睛歌唱,在影片结尾会和她们接吻。歌舞片时代,是非斗争很简单,好人会获胜,而坏人都会出洋相,会被戳穿,会倒霉,会被扣一脸蛋糕,但不会死掉。是的,和动画片一样,歌舞片里不死人。歌舞片时代,字幕不是电脑出的,而是手绘的,那些花体的英文字母,在水彩绘成的背景里,一张一张的掀过去。歌舞片时代,镜头里的颜色都强烈失真,像是后期染上去的。演员们都字正腔圆,不急不许。歌舞片时代,人人似乎都无忧无虑,如果你郁闷,那就立刻有人围着你又唱又跳,跳到你站起来,和他们跳成一锅粥为止。 电脑上必备一部动画片,一部A片和一部歌舞片,都是江湖救急的片子。心情再坏,看上一部歌舞片,再怎么坏的心情也能欢快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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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水果
2007年10月30日
事情是这样的:下午去超市,身在异乡,超市就是我的爹妈。我一周至少得去两次。我推着购物车在货架间移步,边走边看。突然,一件事在脑海里一闪而过。但只是一闪而过,我没多想,仍继续走着。此时我正在水果区,架上有多种多样的水果:香蕉,荔枝,榴莲,苹果,梨,甜枣。总之,不知是那一种水果,把刚才一闪而过的事情,又召回来了。我停下脚步,开始认真的想这件事。这件事离发生已经有5个小时了。
我停下脚步,在水果区前,想了一会儿,然后开始笑。我先是很认真的在思考,不知为什么,就开始觉得想笑。于是我微笑起来,边想边笑,越笑越厉害。后来我不得不捂着嘴,因为我的笑容太大了。而水果们又没什么可笑的,我身边又没有人在说笑话,我没有在打电话。总之,一个女人,面对着一大堆水果,是不应该笑成那个尺寸的。我掩着嘴笑,又仰起头无声的笑,这样我可以就咧开大嘴。这阵子笑涌出来之后,我觉得好一点了,就低下头,做正常状,继续推着车走。但那件事还在脑海徘徊,于是笑就又上来了,这一次更猛烈,简直无法抑制,我只好停下车子,趴在购物车的推手上笑,如果从远处看,我像是一个头晕的人,正趴在车扶手上缓一缓。笑从胸肺涌完,又从腹部涌上来,我上身颤抖,背部抽动,肩膀都疼了。过了大约一分多种,这一回的笑平息一阵子。我直起身来,觉得头很晕。
我看了看四周,看见不远处的干货区有个休息座位空着。我觉得我应该在下一拨笑到来之前,跑过去坐一会。可就在我这么想的时候,那件事又升上来,不可遏制的笑又袭来了。我知道我可能要忍不住了。笑就这么从胸腹一起爆发出来,我控制不住了。我撂下购物车,蹲在地上大笑起来,只是没什么声音,或者很小,像是快淹死的人,在水面上吐下的最后几个气泡。我就那么蹲在地上,头埋在胳膊里,背包拖曳在脚底下,不远处是我空荡荡的购物车。从背后看,可能分不出我是在笑还是在哭。抽筋般的笑从我曲折的身体里急速的挤上来,脑仁都被震的嗡嗡响。我感到自己在出汗,腰背疼得厉害,肌肉也越来越紧,果然不出所料,我把眼泪笑出来了。我感到绝望。我边笑边从地上的包里摸手绢,一时摸不到,只好抬起头把手绢翻出来,然后取下眼镜,一边笑,一边擦眼泪。这时我听见自己笑出声了,也听见自己的脑子在说:真他妈的可笑啊,吗呀不行了笑死我了。听见这句话时,像是沸水断了火,我的笑不再那么热烈飞溅了。很快的,胸腹平复下来,我上下抖抖肩膀,让最后几声余笑嗤嗤的跃出来。
我抬起头,觉得累的要死。身边不断有人来回走动,翻检水果,还有个老头子在觊觎我那辆购物车。于是我站起身,走过去抓住我的购物车,从水果区穿过去,走向干货区。这时,我又想起来那件事,但这时,我不再觉得好笑了,但还是干咧了咧嘴,却没有笑出来。在干货区,我看了看香菇,又抓了抓银耳,觉得都不是太好,就又放下了。于是我觉得自己不再需要什么了,就推车去款台,快到款台时发现自己什么也没有买,购物车还是空的,于是我把购物车丢在原地,大步从“未购物通道”走出去。走出去时我又想起那件事,我不仅觉得它不好笑了,还觉得它不再是一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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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者的旗帜:《阳光小美女》
2007年10月29日
关于失败者的影片很多,我印象最深的是《杯酒人生》。那个失败的男人,写了那么厚的小说,也没人看;藏了那么好的酒,也没人品;遇见那么好的女人,也没法追;就那么一个朋友,还是个混球。而失败的最高峰,是书稿被毙、女人离开、朋友结婚之后,他在快餐店用纸杯子孤独的喝他的那瓶好酒。真是人间之至失败者。
与之不同,《阳光小美女》说的不是一个,而是一群失败者。爷爷吸毒,哥哥色盲却想当飞行员,妈妈戒不了烟,叔叔失恋失业并自杀未遂,爸爸事业失败,小胖妹不美但还去选美。但这些失败者很有意思:父亲意志坚定,失败了;妈妈清醒理智,失败了;哥哥愤世嫉俗,失败了;爷爷笑骂人生,失败了;深沉睿智的叔叔,失败了;连简单纯真的妹妹,也失败了。在这个世界里,无论你摆什么pose,都是失败;无论怎么坚忍不拔不屈不挠孜孜不倦百折不回,都是失败。
影片半截子,爷爷死之前和小姑娘有一段对话。
姑娘:爷爷,我不想当个loser。
爷爷:你不是个loser!为什么你会觉得自己是个loser?
姑娘:因为爸爸讨厌oser。
爷爷:喔喔喔,等一下,你知道什么是loser?一个真正的loser是那些怕失败怕的要死,所以连尝试不敢常试的人。
这段对话特别主旋律,在典型的美国励志电影里,这段话常常被抄来抄去,不是爸爸对儿子说,就是教练对运动员说,要么就是美丽的少女对暗恋者说,话都差不多。而且结果都差不多:儿子成长了,运动员重新胜利了,暗恋者报得美人归,人人都成了winner。但是《阳光小美女》特好玩的在于,直到影片结尾,这一家子人还是一群loser。
爷爷死了以后,不单留给他们一具麻烦的尸体,还留给小姑娘一个舞蹈表演。这段舞蹈,当然就是一份最好的遗嘱。小姑娘要上台前,所有的失败都被展开了:爷爷已死;爸爸不屈不挠的努力,还是没能挽救他的事业;叔叔不单被恋人耻笑,还被情敌在事业上赶超;哥哥开口说话,不能去当飞行员了;胖妹妹铁定是赢不了选美比赛了。
《杯酒人生》这片子虽然有关loser,但始终有一个主旋律,那就是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虽然在影片结束前三分钟,依旧没有任何“好起来”的迹象,但最后,他还是收到她的信,还是敲了她的门。而《阳光小美女》主旋律是:Yeah,I’m a loser,so what。所以最后,一家子loser,都没有好起来,爷爷因吸毒过量还死翘翘了。但是,那场令人作呕的选美大赛却让他们发现,出问题的是这个世界,而不是他们。所以一家子人都跑上台,胡闹了一大通,给小姑娘的脱衣舞表演助威(我都快笑疯了),完了就开着那辆破车撞翻拒马走人了。那意思就是说:你们说我是个loser,也挺好——反正我不和你们玩了。
这种态度是我看过类似的loser影片里没有的。唯一类似的,是《心灵捕手》中的小伙,他有数学天才,但影片结尾,他居然没有献身数学,而是跑去泡妞了。当然,《阳光小美女》的这个态度,特别合我的心意,因为我也是个loser。但他们并不因是loser才令人喜欢,而是他们面对loser的态度,并不自轻自贱,自怨自艾。他们丧失的只是成功,而不是连头脑一并失去了。所以当他们发现游戏规则特别没劲,并非自己想要的之后,态度就比较明确的:恶搞一下然后走人呗——轻松的让我嫉妒。
当然,要是挑剔一点,剧本的“作”还是比较明显。哥哥床头的尼采的画像,叔叔崇尚的普鲁斯特,这两个人简直是两个极端。尼采那么强硬,普鲁斯特那么柔软,但两人当世都毫无疑问是losers。所以叔叔每次在推那两大破车的时候,都会自嘲道:我说过我是全美国排名第一的普鲁斯特专家吗?其次,最明显的,就是爷爷的死掉。这个情节当然是必须的,因为这一家人,第一次绑在一起是那辆启动不了的大破车,大家一起推车;第二次就是偷爷爷的尸体,全家空前的团结。在这一场里,爸爸的坚韧,哥哥的温情,这两个最复杂的人物,性格展现出积极的一面。更别说如果不是从医院偷出来的视力测试表,哥哥还不知道自己是个色盲。最后是哥哥和叔叔在选美场外的一段对话,叔叔甚至提到了普鲁斯特的一生,直接点出了主题:“去他们的规则”。当然,如果有更自然的处理,像《杯酒人生》里他坐在快餐厅里喝那瓶好酒,那就更好了。但我想了想,没想出来。类似的剧本处理,很多电影里都有,《通天塔》是个最明显的主题先行的片子,但是经过细处的打磨,还挺好看。
另外,爷爷这个人物的处理,我也有些想法,因为他是一个完全没有麻烦的人,他的吸毒,对于他自己不是问题。他有一句台词很重要:“我的脚后跟里还有越战时的弹片呢!”这是句容量很大的台词,准确的交待了爷爷性格的来源,稍稍看过美国越战片,比如《生于7月4日》或者《鸟人》,就知道爷爷的成长背景了:他曾是个遵循社会价值观、最终却被耍弄了的人,经历过学生运动、反战和性解放,具有重估自我价值的能力。所以你看他虽然混,但却不坏,他告诫哥哥多睡女人,但不要吸毒,鼓励叔叔大大方方去买色情杂志,爸爸事业失败的时候,他给予了他最大的支持,小胖妹丧失信心的时候也是他在鼓励她。爷爷这个人物,实际上是个完成的角色,性格很难再有变化了。所以最后一家子loser或隐约或清晰的转变自己的态度时,他已经死掉了的,小上帝似的看着这群人。这种处理,就不如《天使爱美丽》里的处理,人人都有问题,人人的问题都走在被解决的路上。
但是,人人的都爱爷爷,连奥斯卡都爱,我怎么不能爱。这个老头简直笑死人了。爷爷这种恶搞人物,不是刻意的,比如他在破车上大谈性问题,小姑娘取掉耳机回头问他,:“爷爷你们在谈什么?”他只说了一个单词“politic”。(哈哈——!)他教育哥哥多睡女人,让叔叔买同性恋色情杂志,爸爸不得不去偷他的尸体,看完小姑娘最后的那段脱衣舞,再翻过头看他死之前,教小姑娘野兽咆哮的那场,真笑死人啦!这就是喜剧,一个包袱,50分钟后响了。虽然他是编剧写出来的,但人人都需要这样一个爷爷,需要他的态度。什么态度呢?影片快结尾时,小姑娘在上面大跳脱衣舞,假惺惺的评委气冲冲的走向观众席中的爸爸,质问他:“what is your daughter doing!”爸爸耸耸肩,只好说:“she is shaking her ass.” 对啊,shaking your ass,是对着这个扯淡的世界,比较可行的姿势。 -
夜晚关于巴赫曼
2007年10月28日
来青岛时,带来了巴赫曼的诗集《大熊星座的呼唤》,(突然想来最甜的中文,说一个女孩是“来自大熊星座的公主”)。今天翻包裹,居然看到她少女时期和晚期的诗歌,是母校图书馆的复印本。上面已经做了很多标注,但我差不多记不得了。
巴赫曼一生只有两本诗集,一是《被延迟支付的时间》,另一本就是《大熊星座的呼唤》。前一本是我毕业论文的一部分,相比年代较早,韵脚自由,意象阴郁,色调浓丽,内容也靠近社会现实。而《大熊星座的呼唤》就更晦涩,更内敛,更沉入自我,读起来特别缓慢。但是平心而论,我更喜欢这一本。但是我有点问题。
比如我知道她的她弟弟的不伦之恋,所以我读《游戏结束》时,总觉得说的就是她和她的弟弟的破事;比如我知道她和策兰的爱情,所以总觉得《给我解释,爱情》,说的也是她和策兰这档子破事;在比如我知道她和音乐家Heinze的爱情,所以毫无疑问的《咏叹调1号》说的又是她和Heinze那档子破事。
你看,我都不知道我怎么了。
第一次读巴赫曼是考研时,试卷上的《Reclame》这首莫名其妙的诗(当然是她最著名的)。题目要求是1分析出是什么年代的作品,2作者是谁,3主题是什么,4分析其美学价值。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我全答错了。之前我只读过歌德席勒,海涅这群死了好几百年的人,经典必读书目嘛!死的近一点的是里尔克策兰,除此之外,我只看乱七八糟的小说或者剧本。谁他妈知道奥地利有个美女诗人巴赫曼。
第二次读巴赫曼,还是读她的《Reclame》,真要命,是在“战后德国文学”这门课上读的。课程形式很美好,因为可以胡说八道,爽啊。但内容很龌龊,法西斯啦,集中营啦,焚尸炉啦,鬣狗皮鞭啦之类的,还看了很多法西斯资料,其中最残酷的是一本英文版的《大屠杀》。按照编年体,详细收录了33年到45年的重要资料,我花了100块钱买的。这是我最坏的买卖。内容阴森可怖,编辑的手法又很直接。让我失去了童贞。
真正看出巴赫曼的好,是后来无意间读到了Grosse Fracht,形式有点复调的意思,语言美的不象话。那些词字典里根本查不到,偶尔能查到,意思也对不上。只好反复读,来回组装,十几行的诗我读了一个星期。
你知道,对于我这样的庸脂俗粉,一生只有两件事最重要:1,被谁搞;2,搞谁。那时我已失身,所以只剩2了。
事实上,我不想搞女作家。因为我很容易走火入魔。什么叫走火入魔呢?就是我开头讲过的症状。不管她写什么,我都不会觉得晦涩,并把作品当秘密情史来看。这样,研究的过程当然会有趣一些。因为1她是二战后少见的美女诗人,和当时文坛上的各级大腕都有一腿,比如小说家Borchert,诗人的Celan,剧作家Frisch(这些人在文学史里都是独占一章的)。2每次爱情都不同。Borchert是暗恋她,Celan是爱无能,Frisch则娶了她。
亦舒有句话,很有意思,大意是:人生在世,最要紧是姿势好看,如果恶形恶状的追求一样东西,追到了,也没意思了。巴赫曼就是这样恶形恶状的人。她和Celan的那点破事,据说很难看。不过你想想看,爱上策兰这样的男人,哪个女人能姿势好看。巴赫曼的神经不够强悍,所以她形状很难看的跟策兰搞砸了。嫁给Frisch,又更难看的离婚了。她的弟弟最后还是离开了。最后她自杀了。一把火烧的连骨灰都不见了。
我知道我错着。一个人研究另一个人,像是发现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像是《薇诺丽卡的双重生活》,因此无法客观,理智,科学,毫无感情,所以我写的论文永远不符合科学标准而上核心刊物。我很感谢我的导师,虽然他又权威,又专横,并强迫我搞巴赫曼。本来我差点搞Hoffmann,这个异想天开的怪胎。但我知道我更喜欢巴赫曼。一个女人研究一个女人,非科学的,非理智的,非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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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眠夜
2007年10月26日
上周我搬了单间,旧同屋小L特别提醒我,晚上不要关手机,一旦有状况,可随时电话求救。昨夜三点半,收到小史的短信,全文如下:猫死了。它死了。它像是睡着了,忘了闭眼睛。我恨自己。也恨这个世界。
于是开灯,半躺着,跟她发了几条短信。发完之后,关灯躺下。却睡不着了。只好披衣起床。打开门帘,窗外黑黝黝的。一盏灯都没有。也没有影子。看不见树和房屋的影子。我坐下。喝了点水,立刻觉得要呕吐。在椅子里坐了一会。想起睡前刚看的《美国往事》,知道黛博拉要走,面条就在车里把她强奸了。大脑飞速旋转。没有阳光的时候,脑子像是没了刹车。
从抽屉里翻出一盒三五烟。我的领导只抽三五烟,味道很浓。值班时满身满头发都是烟的味道。回家也是这个味道。先开始反感,后来喜欢上三五烟的味道了。把烟点上,抽几口。知道这不健康,会肺癌,会衰老。我怕病,怕老。掐掉。烟屁股躺在桌上。
想起睡前和耳东陈的不愉快。但对于一个远在三千公里之外的男人,除了思念,没有其它可行的感情。就连这思念都是刻意的。思念这东西,因为短,因为少,因为略等于无,特别需要虚张声势。
我想到小史在这种夜里,对着一只死去的猫。又把烟点上了。
我想到一只死在我手里的鸟。那天大醉而归,一只鸟误飞进我的窗户,急于逃生时一头撞在玻璃门上,折断脖子死掉了。最初我以为它晕了,把它抱在手心里,喂水,保暖。后来它渐渐僵硬,变冷,成了一具尸体。我不敢抱着它了。把它装进药盒子里。出门埋了。屋外都是施工工地。最后我把它扔进一个深坑里。用脚划拉些浮土盖了盖。就走了。后来每次经过那个坑,我远远的就绕开。再后来医生跟我说,你不能再喝酒了,你必须滴酒不沾,否则就等着失明吧。我不喝酒了。再也不能喝了。
我想到小史在这样的夜晚,对着一只猫的僵硬冰冷的尸体。她的手足无措。我想fuck,想他妈的出去跑上10公里。红土跑道离我不到200米。那些红色的跑道。那些白色的宽线。一会直,一会弯。一会值,一会弯,再直,再弯。10圈以后脑子就停止了。就不用坐在这里抽着烟自杀了。可在这夜晚的四点半,一切都渺若星辰。比睡眠还远,比希望还远。
楼道里,那只野猫照例在翻我的垃圾。我也照例什么也没给它留。四周太安静了。安静的像颗炸弹。这是夜里的四点半。谁会在这个时候守着一只死猫?
我想到这是一个教训。教育人怎么样规避风险。不要收养一只病猫,不要照顾它,不要和它建立感情,上厕所时不要让它跟到你的脚边,不要送走了还去看它。它要死,就让它死远点。否则你就得承受这样的结果:半夜四点,守着它的尸体,恨世界,恨自己。
面条为什么要强奸黛博拉。黛博拉为什么那么骄傲。我知道我盼望着黛博拉被强奸。可这一切都他妈的是为什么。
楼上的醒了,穿着拖鞋哗啦哗啦的走着。去了厕所。水房的水管大声响了一下。拖鞋又哗啦哗啦的回来。接着万籁俱寂。一切都渺若星辰。一毫米,又一毫米,我离那些破烂的星星到底他妈的有多远。
这是清晨的五点。天隐约亮起来了。我想到小史会把猫埋了,它会变成尸虫的食物。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这些。我只觉得快困死了。八点半还要上班。我要睡觉。拉上窗帘。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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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片:《死亡证据》
2007年10月25日
昆汀有可能是女生最爱的男性导演。为什么呢?就算不为《杀死比尔》,也得为这部《死亡证据》。
《死亡证据》听上去上个侦探片,但昆汀对弯弯绕绕没兴趣。当然,里面有死亡,也有警察出来想寻找证据,但是两场加起来超不过5分钟。其余的时间,就是两组女孩在闲晃。第一组三个年轻莽撞自以为是,主要场所在小酒吧,影片一半,被一个变态的老男人一车全撞死了。第二组的四个年龄稍长不乏经验,主要场所在一辆70年出产的车里,影片结尾,这一组在一通飚车之后把那个变态老男人弄死了。
好的电影对话不计其数,但我最喜欢两个人的,一个是伍迪·艾伦,另一个就是昆汀·塔伦蒂诺。伍迪·艾伦这个神经质的小老头,为了他不计其数的台词,可以让主人公从远到看不到的地方走过来,观众听见他的絮絮叨叨,但直到15秒之后,才看见空镜头深处他的小身影晃晃悠悠的过来了,但他让人笑的肚子疼。昆汀·塔伦蒂诺的台词,具体到这部片子,就是几乎每句都有一个fuck,每一句半就是一个bitch,每两句就是一个shit。特别是第二组的姑娘kim把所有人都叫bitch。昆汀·塔伦蒂诺的对话,根本没废话,有一场是第二组的三个美国妞,从飞机场接了从新西兰来的Zoe。四个人在小饭馆边吃饭边聊天。看似闲聊,等看完全片再回头看,一句废话都没有,全都有用,要么是推动情节,要么铺垫后戏,特别是四个人的不同性格,都是通过这一场的对话而格外鲜明。Kim的镇定世故,Zoe的随和放旷,Abbi的理智坚持和美女Lee的善良呆瓜。只这一场,就交待的清清楚楚。更牛的是,还幽默的笑死人。看一段。
Z:Kim,你还随身带着roscoe吗?
K: (掀起裤脚)看看吧,贱人。
Z: 哇,帅啊。
K:我也觉得。
L: (好奇的)roscoe是什么?
Z:手枪。
L:(吃惊的问Kim)你带着枪?
K:嗯哼。
L:你有持枪证吗?
K:有啊,我成为一个秘密特工时,他们给了我一个持枪证。
众人笑,都知道是开玩笑
L:(认真的)哦,我不知道你是个特……
众人不可思议的看着她,她这才听出来是个玩笑。
L:OK, 我没说,你们别看着我了,我什么也没说……(众人笑)——god(看着Abbi)你知道Kim带着枪吗?
A:现在知道了。(看着Kim)不过,我赞同吗?不。我知道了吗?是的。
K:听着,我不知道你们生活在怎样的世界里,但在我生活的世界里,一个bitch得随身带把枪。
A:你不能否认一个事实,那就是带枪的人,总是比不带枪的人更容易被枪击。
K:你也不能否认一个事实,那就是如果我半夜下楼,去我住的公寓里的洗衣室足够久,我就很可能被强奸。(原句更妙叫:I might get my ass raped)
L:那就别半夜去洗衣服。
K:fuck that,我想什么时候洗我他妈的就要什么时候洗。
A:不带枪你可以带点其它东西啊,比如辣椒水喷剂。
K:that mother-Fucker try to rape me,我就只让他得点皮炎就算了?!我要一枪崩了他。(众人笑)。
A:(不肯放弃的) 那刀呢?
K:(放下手中的吃的)yeah,你知道拿刀的人,最后是什么下场吗?(停顿,看Abbi)他们——都被——枪崩了(they get shot)。(听到这里,我都快笑死了。)听着,如果我是个明星,我不会带枪的,我会雇一个黑鬼,让他帮我拿着枪。出状况的时候,我只要坐在那里咧着嘴乐就行了,但在这之前,我还是得狠一点。
事实证明Kim是对的,最后这把枪还真派上用场了,那个变态老男人Mike被Kim一枪打中胳膊,战斗力小了一半。我觉得这个电影,每个姑娘都应该看一遍。两组姑娘都是满嘴fuck满嘴shit,都是面对一个变态佬人,但结果不同。对比一下两组的姑娘,人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当然,这肯定不是昆汀想教育女人的。
他想说的,大约还是跟暴力有关。昆汀的暴力美学,和道德没有什么关系,和性别也没什么关系。这个世界真的是个男女平等的世界,在暴力面前更是如此,没人会怜香惜玉。第一组里,那个金发的美少女Pam,仗着年轻貌美,虽然根本不想跟变态佬上床,但还是跟他调情,更当众羞辱他。我想,漂亮少女的存在,对于年老失败的男人也是一种暴力。Pam在最后一秒应该能看到危险就在眼前,但她还是上了变态佬的车。这种年少轻狂的自以为是,是年轻的好处,但是昆汀不爱撒谎,所以,该美少女极其难看的死在车里,脸都撞坏了。到哪都爱现长腿的Jungle Juile,腿被撞飞了,漂亮的Butterfly,脸被轮胎撞碎了——昆汀就是这样的人,来就来痛快的。第二组姑娘有一组镜头,是从机场出来的车上。Zoe问到三个美国妞的感情。接着的那段对话,简直笑死人了:Lee的男朋友是个变态,喜欢看她尿尿;Abbi的导演男友虚情假意,在她生日当天睡了另一个女人;Kim这个性女王,她的男友们全都见异思迁,因为他们之前都是别人的男朋友。而第一组的女孩们,还在跟男人发着短信谈情说爱如Julie,给男人跳艳舞如Butterfly,无谓调情如Pam,这群小女孩们根本不知道男人是什么,世界是什么,她们对自己的年轻美貌很自信,但世界不在乎她们的年轻美貌——她们都被撞散了。当然,男人也不是强势的,mike最后中枪时的表现,哭着包扎,跟Kim她们道歉,到最后向她们求救——当然,她们把他揍碎了。
当然,它的好还有很多。比如超牛的飙车那一段,是我看过的最好的飙车戏:先是姑娘们自己high,后来mike出现,再后来姑娘们追击mike。非常好看,动静结合,跌宕起伏,牛的很。这个片子的结构像是两个电影,前半截子关于变态少女杀手,后半截子关于四个女人飚车并揍烂一个男人,连主角都不一样。而且,说实话,《死亡证据》比《杀死比尔》牛多了。昆汀是看美国烂片长大的,他最好别离开他的美国味,就像伍迪·艾伦别离开纽约。
这部片子里,我超佩服Zoe Bell 我都不知道那些车上的镜头,她是怎么搞定的。我之前只觉得男人可以这样team着,而且很酷。但这个片子说明女人可以鸡零狗碎着同时很酷。就凭这点,昆汀·塔伦蒂诺就应该成为女人最喜欢的男性导演。虽然他的多数电影里